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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报】涵江区人民法院生态环境审判庭获“福建省巾帼文明岗”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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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蔡林莉  发布时间:2023-04-03 15:38:05 打印 字号: | |

日前,福建省妇联公布了一批福建省巾帼文明岗的名单,其中涵江区人民法院生态环境审判庭上榜。

涵江区人民法院生态环境审判庭现有干警6人,全部为女干警,是一支巾帼不让须眉,极富战斗力的队伍。她们手持法槌,让每一个纠纷因法而止;她们以爱之名,让司法温情润泽群众心田;她们守护绿色,筑牢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屏障。

这个集体,立足审判,着力创新,注重延伸,全力打造涉少、家事和生态三大品牌,取得突出成绩。先后被授予“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先进个人”“全省法院刑事审判工作先进个人”“全省法院系统先进集体”“省级青少年维权岗”“省级青年文明号”等,干警先后荣获“全省优秀法官”“全省法院少年审判工作先进个人”“莆田青年五四奖章”“全市法院创新专项工作”“莆田市政法先进典型”“全市三八红旗手”“全市法院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守护未来

依法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将外地籍未成年犯、残障中小学学生、外国籍留守儿童等三类特殊群体的合法权益保护作为工作重点,走出了一条“用三心、护三特、促三效”的少年审判工作之路。在全省首创刑释护送机制,试行亲职教育、社会观护、心理修复等举措,最大限度地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2022年共完成审前社会调查10人次,邀请合适成年人参加庭审1人次,先后邀请1名公安机关案件侦查人员作为未成年人保护组织代表到庭参与法庭教育,发出家庭教育令、督促监护令共3份等;继续以留守儿童、孤儿、困境儿童为重点关爱对象开展系列关爱活动,2022年共开展关爱活动计12场次,开展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法制宣传5场次,受众超600人。

弘扬家风

推进家事审判工作改革

牵头与妇联、民政、公安等单位联合制定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工作意见,建立联动工作机制,创建“零家暴”示范社区、村居,对家暴受害者共发出12份人身保护令。在全市首推以购买社会服务的方式聘请社工为家事案件调查员,建立家事案件调查制度和家事案件回访制度,共委托调解12件,开展家事调查34件,深入社区开展家风普法活动13场。坚持多元主体协同共治,携手区检察院、区妇联设立我区首个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中心,以该中心为基,有序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支持、服务等活动,全面推进家庭教育工作各项内容落到实处。今年在该中心开展心理疏导3人次、法治宣传3次。设立了全市首个家事调解基地,组建家事调解员队伍,探索审后裁判文书“柔性论理”,试行涉案未成年人心理疏导等,最大限度地化解家事纠纷,有效促进了家庭和睦与社会和谐。

助力绿色

提升生态审判工作实效

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木兰溪治理的重要理念,大力推进木兰溪流域司法保护工作。严打破坏流域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实行生态环境民事、行政、刑事案件“三合一”归口审理模式。注重惩治与修复相结合,积极探索恢复性司法理念,创设生态修复金、补植复绿、增殖放流、从业禁止、巡山护鸟等生态修复新举措,目前共计收取生态修复金281.2857万元。在江口镇东大村、萩芦镇崇福村、夹漈草堂、三江口镇分别设立了木兰溪生态保护法治实践基地、生态宣传教育基地、古村落司法保护 “木兰溪入海口生态保护(三江口)生态保护驿站”等宣传基地,打造多样化、具特色、有影响的生态修复机制。

以时光为勋,闪耀美好年华。生态环境审判庭的她们步履坚定,铿锵前行,将一如既往地用女法官的铁骨柔情和凛然正气,守护公平与正义。


 

来源: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