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动态

党建引领 夯基惠民 | “破圈”提优诉讼服务 “破壁”升级多元解纷

分享到:
作者:苏圣彬 黄茜如  发布时间:2024-09-10 10:19:51 打印 字号: | |

近年来

涵江法院深入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致力于打造集诉讼引导、释法答疑、信访接待、立案登记、诉前调解等功能于一体的诉讼服务,努力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智慧诉服升级便民服务

涵江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自成立以来,不断健全窗口立案、网上立案、跨域立案等立体化、多元化的立案登记模式,大力推广移动微法院、远程终端调解、在线庭审系统等智慧诉讼服务,设立“柜台式”案件信息查询服务终端、电脑、便民复印机等信息化设备,实现诉讼引导、立案审查、费用缴纳、材料收转、信访接待等“一站式”服务,努力实现诉讼流程“一网通办”,为当事人提供便捷高效的“指尖诉讼”。2024年1月,涵江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被授予一星级全省青年文明号集体。

同时,为进一步便利群众参与诉讼,为群众提供更加优质的诉讼服务,涵江法院坚持“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的理念, 提供网上立案、网上保全、网上调解、网上鉴定、网上缴费、网上自助查询案件流程信息等多种线上诉讼服务,切实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

多元化解促进案结事了

近年来,涵江法院持续深化多元解纷模式,健全诉前调解方式,探索“背靠背”调解、特邀调解、社会调解等多种方式,始终坚持把非诉机制挺在前面,主动融入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的社会治理大格局,与全区27家部门、行业共同成立“诉非联动中心”,在社区、高新技术业园区等设立法官工作室、调解室,并引入各类特邀调解组织、特邀调解员,为当事人提供多样化解纷方式。同时,推动类型化纠纷调解队伍建设,探索成立一批专调“四涉”(涉港澳台侨)纠纷、劳动争议、保险纠纷等类型化调解队伍,不断充实多元解纷的社会专业力量。

被告姚某和佘某曾是同事关系。因资金周转需要,姚某于2018年间多次向佘某借款共计5万元,因被告姚某未归还借款,原告佘某将其诉至法院。

姚某在收到传票后,向法院倾诉了自己的苦衷,“我自己得了脑梗,住院治疗花费了一大笔费用,现已失去劳动能力,全家的经济来源均依靠妻子作为环卫工人的微薄收入,实在是无力偿还借款。”

为了调和矛盾,化解纠纷,考虑到原被告双方实际情况,涵江法院立案庭庭长、承办法官林丽勇在庭前多次致电原被告双方沟通协调,努力为双方争取合法合理的“双赢”调解方案。

但原告坚持要求被告及时偿还拖欠五年之久的款项,被告对原告的抵触情绪也较大,第一次调解并未成功。

随后,承办法官为双方当事人组织了现场调解,但双方当事人对立情绪仍较为激烈,尤其是被告情绪激动,一再表示自己生活困难、无力还款,法官多次劝说均被双方当事人打断,调解再度陷入僵局。

面对当前困境,林丽勇始终没有放弃,一次不成功,就耐心细致再劝解;一次不见效,就换个方式再沟通。

经过多番思虑,林丽勇决定采取“背对背”调解的方式逐个击破。他向姚某晓之以情、动之以理,试图唤醒二人的友谊,并适时释明法律规定,偿还借款是其应该履行的法律义务,如不偿还借款应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对于佘某,则详细介绍了姚某的家庭遭遇,并转达了姚某同意调解的意愿和偿还借款的态度,劝说佘某换位思考、理解姚某的实际情况和困难,能够给予其宽限期。

最终,在林丽勇的耐心劝说和不懈努力下,双方达成分期还款的调解协议,多年破裂情谊最终握手言和。

协同联动深化为民司法

今年以来,涵江法院持续深入开展“三官一律”下基层行动,积极指派40余名员额法官、法官助理担任辖区200个村居“网格指导员”,实现全区村居全覆盖,为基层社会治理注入新能量。

涵江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郑金鹏,审委会委员、立案庭庭长林丽勇带队前往多个挂钩村居开展实地调研走访,与各村支部书记等村主干交流,并对“三官一律”工作内容作进一步具体部署。

在走访过程中,郑金鹏详细了解各村居当前矛盾纠纷的主要情况、村委会面临的法律难题和群众的司法需求,就切实发挥“三官一律”机制作用、进一步做好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以及为群众办实事司法举措等内容与各村支部书记开展了深入的交流探讨。

郑金鹏表示,“乡镇村居是矛盾纠纷预防化解的‘前沿阵地’,我们要共同努力把好矛盾纠纷化解的第一道关口,引导村民以非诉方式解决矛盾纠纷,做到止纠纷于未发、化矛盾于萌芽。”

此外,涵江法院还积极深入各社区、乡镇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结合典型案例,向现场群众讲解《民法典》法律规定,悉心向群众普及法律知识。同时,发放普法宣传单1000余份,耐心接受群众关于侵权责任、婚姻家庭、相邻权纠纷、房屋租赁等方面的法律答疑100余人次,促进提升群众的法治意识,积极营造浓厚的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社会氛围。

下一步,涵江法院将进一步深化诉讼服务和多元解纷工作,不断创新诉讼调解、联动化解、普法宣传等举措,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护航群众美好生活。


 

来源: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