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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2008年涵江法院年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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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0-05-20 09:43:08 打印 字号: | |
  政 法

•审判•

  【概况】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简称区法院)共有工作人员118名,包括70名干警、6名职工、42名合同工。在70名干警中,有法官41名、执行员5名、书记员14名、司法警察7名、档案员1名、网络管理员1名、会计1名,其中有研究生以上学历3名、大学本科学历52名,占全部干警的80%。2005-2008年,区法院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紧紧抓住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坚持以人为本,着力于保障民生,在落实司法为民、便民、利民上下功夫,更好地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更好地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坚持以严格、公正、文明、廉洁为目标,不断完善队伍教育、管理、监督的长效机制,努力建设一支“靠得住、信得过、有本事、高素质”的法院队伍。4年来,共受理各类案件16813件,审执结16732件,结案率达99.52%。全院共有43个(次)集体、82人次荣获市级以上机关的表彰奖励。

  【刑事审判】区法院围绕平安建设,依法打击违法犯罪,全力维护社会安定稳定。2005-2008年,共受理刑事案件1101件1726人,审结1095件1706人。其中审结交通肇事、失火、破坏电力设备等危害公共安全案件126件139人;审结故意伤害、强奸、绑架、拐卖妇女儿童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案件250件326人;审结抢劫、抢夺、盗窃、诈骗、敲诈勒索等侵犯财产案件496件817人;审结容留、介绍卖淫、贩卖毒品、妨害公务、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妨害社会管理秩序案件147件283人;审结非法经营、合同诈骗、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案件54件101人;审结渎职罪案件1件4人;审结贪污、行贿、受贿、介绍贿赂案件20件35人;审结危害国防利益罪案件1件1人。

落实宽严相济政策工作。区法院坚持惩办与宽大相结合,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对严重危害社会的违法犯罪案件,坚持严打方针,予以严厉惩处,对犯罪主观恶性不大、认罪悔罪明显、主动退赃、积极赔偿、取得被害人谅解的轻罪案件,予以从宽处理。区法院不断深化打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审理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8件50人,7名涉黑罪犯被从严判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其中黑社会组织首要分子陈建国、吴松景、詹庆云、黄钟勇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18年、12年、12年6个月,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2008年,区法院依法审理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全国首例网络文学作品侵权案,2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

  刑事普通程序简化审试点工作。2007年,区法院被莆田市中院定为莆田基层法院系统唯一的刑事普通程序简化审试点单位。区法院率先出台《关于落实“刑事案件普通程序简化审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等制度,扎实推进刑事简化审工作。2007年间,共适用简易程序审理108件142人,普通程序简化审理119件191人,有333名案犯自愿认罪,占77.26%。判决后,有332名案犯服判息诉,占77.03%,服判息诉率居全市第一;同时加大财产刑处罚力度,共判处罚金306万元,执行到位199万元。认真做好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调解工作,2008年,共受理48件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解成功31件,均在判决前履行完毕,调解履行率为64.9%。

  【民商事审判】区法院充分发挥民商事审判的调节、保护、引导和规范职能,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倡导诚实信用的商业道德,充分保障守信者的合法权益,制裁违约失信行为,维护公平竞争、开放有序的市场秩序。2005-2008年,共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9963件,审结9889件。审结婚姻家庭和继承纠纷案件2163件。其中审结离婚案件1934件,解除非法同居关系32件,婚约财产纠纷12件,登记离婚后财产纠纷9件,夫妻财产约定纠纷1件,抚养、扶养关系纠纷62件,抚育费、扶养费纠纷21件,监护权纠纷13件,赡养纠纷38件,解除收养关系4件,探视权纠纷5件,分家析产5件,继承纠纷25件。审结合同纠纷案件5943件。其中买卖合同纠纷591件,房地产开发经营合同654件,供电供水纠纷2件,借款合同纠纷2845件,借用合同纠纷3件,租赁合同纠纷83件,建筑工程合同纠纷58件,承揽合同纠纷70件,运输合同纠纷36件,技术合同2件,保管合同5件,委托合同3件,居间合同1件,担保合同6件,储蓄存款合同7件,经营合同54件,农村承包合同19件,服务合同15件,劳动争议案件1048件,劳务合同33件。审结权属、侵权及其他民事纠纷1783件。其中所有权及与所有权相关权利纠纷案件426件,票据、证券权益纠纷案件1件,股东权纠纷案件2件,人身权纠纷案件1269件,特殊侵权纠纷23件,不当得利18件,申请支付令34件,申请公示催告7件。

关注民生。区法院坚持以人为本,妥善处理离婚、抚养、赡养、扶养、继承以及婚姻财产纠纷等案件,注重保护妇女、老人、未成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家庭和睦和社会安定。4年间,共妥善处理涉及公司、企业职工工资、社保、经济补偿金等劳动争议案件1048件,支付金额448.21万元。

服务经济。区法院围绕发展,致力提升服务水平。妥善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导、督促清算组加快清算进度,并协助其与政府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努力解决土地、房屋等破产企业财产变现难题,加速资金流转。2005年,区法院妥善处理了莆田罐头食品集团有限公司等有影响的破产案件2件,涉及企业资产8483万元、职工安置1146人。优先审理好涉项目建设、涉农、涉港澳台资案件。2006年共审理此类案件85件。2007年共审理重点项目、重点企业、重点工程建设等纠纷案件5件,促进项目带动战略顺利实施。审结买卖、货运代理、建设工程、股份转让等经济合同案件1494件,维护公平、诚信的经营秩序。

  【行政审判】区法院充分发挥行政审判对行政执法的规范、促进职能,推进依法治区,努力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良好政务环境。2005-2008年,共受理行政诉讼案件173件,审结172件,审结率99.42%。其中涉及治安处罚、收容教育等公安案件50件,涉及土地使用等资源案件50件,涉及拆迁、规划、房屋登记等城建案件43件。审结案件中,维持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及驳回原告起诉或诉讼请求的69件,撤销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及确认行政行为违法的27件。共审查非诉执行案件849件,其中裁定准予执行793件,不予执行56件。

  在审判中,区法院积极探索行政诉讼协调机制,创新行政机关法定代表出庭应诉方式,尝试直接与行政机关法定代表人面对面协调,努力在沟通协调过程中化解矛盾、解决纠纷、消除争议。2007年,区法院有26件行政诉讼案件通过协调方法得到妥善处理,协调成功率60.46%。与区国土资源局、计生局、环保局等区有关行政机关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信息交流和通报。2008年,区法院被确定为莆田唯一的行政机关法定代表人出庭应诉试点法院,共有5件行政案件由行政机关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庭应诉。妥善处理在审查环保局申请的福建莆田南华电路板有限公司、莆田市鸿昌体育用品有限公司、莆田市庆盛电子塑胶有限公司等9家公司的环保行政非诉执行案件。

  【执行工作】区法院不断加大执行工作力度,破解“执行难”问题,4年来,共受理执行案件4725件,执结4725件,执行标的总金额16571.67万元。其中执结罚金和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等刑事执行案件261件,执结涉及婚姻家庭、合同及侵权、权属等民事执行案件3489件,执结审查行政非诉案件849件。

区法院在区委、区政府的支持下,成立涵江区加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领导小组,把检察、公安、监狱、工商等21个部门作为成员单位,认真开展清理执行积案活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符合恢复条件的中止、暂缓等执行积案予以恢复,逐件“会诊”,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并立即实施。创新执行工作机制,建立和完善申请执行登记备案、可执行案件等级评估、执行悬赏、执行曝光等多项制度,有效地缓解了执行难问题。全面落实执行公开,实行执行“五告知”、执行日志、执行异议审查听证、执行信息反馈、执行社会协助网络等制度,促进执行权公开公正行使。实行财产限期调查制度,及时查清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及人员去向,并采取相应的执行措施。2008年,在党委领导、人大监督及政府支持下,成功和解多年未结的执行老案——区供销合作社系列执行案件。

区法院积极探索人性化执行方法,对确无条件、经济能力差、不能履行法院民事判决内容的特困户、下岗人员等,积极联系双方当事人,促使达成执行和解,既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又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4年间,共自动履行、和解3885件,占执结案件总数的82.22%。同时,建立执行救助基金,对被执行人确无履行能力的执行案件,给予经济特困的申请执行人必要的救助。2007年,共发放救助款1.8万元,帮助解决其生存困难,充分体现司法的人文关怀。

  【审判监督】区法院严格贯彻“依法纠错”的原则,确保原审确有错误的裁判得到纠正与补救,切实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4年间,共受理各类再审17件,其中刑事再审2件、民商事再审15件,审结16件。其中维持2件,改判12件,调解撤诉1件,其他处理1件。

区法院审监庭树立正确的司法理念和审判监督指导思想,规范办案程序,从严掌握再审案件改判标准,注意维护生效判决的既判力和权威,确保审判质量。2008年,区法院检查各类案件68件,评查二审改判、发回重审案件2次,共评查各类案件79件。

  【立案信访】区法院进一步加强立案信访工作,2005-2008年,共处理来信358件,处理群众来访3234人次,对符合立案条件的涉诉信件都予以立案审查。

2005年,区法院妥善化解三江口新兴村因滩涂承包引发数百名群众集体上访事件;2006年妥善化解莆田市鸿丰鞋业有限公司因涉嫌刑事犯罪引发500多名工人工资被拖欠而围堵福厦路的恶性事件,化解陈桥家具厂火灾引起死者家属在市区镇三级人大、政府上访的群体性事件;2007年成功平息了大洋乡2名村民因过失致人死亡引起的附带民事赔偿案件和莆田振兴鞋业有限公司因职工社保问题引起的451名员工集体上访事件。

  【调解衔接】2005-2008年,区法院建立由党委领导、政法委牵头协调、调处中心具体运作、司法部门业务指导、职能部门共同参与、社会各界整体联动的大调解机制。成立由区综治委、区法院、区司法局等相关部门参加的指导人民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和调解衔接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符合涵江实际的调解衔接制度。

2008年,区法院的调解衔接工作取得了较大的突破。共受理各类一审民商事纠纷案件4472件,审结4398件,结案标的额13618.8505万元。其中调解撤诉结案3476件,调撤率79.04%,同比上升15.02个百分点;共进行诉前调解536件,调解成功527件;进行委托调解241件,调解成功207件;进行协助调解480件,调解成功453件;进行调解效力确认2470件;进行指导人民调解88人次;邀请调解员旁听庭审166人次。2008年3月,涵江区调解衔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正式成立, 2008年5月,诉讼调解与行政调解衔接工作联络点在涵江区交警大队设立,使一般交通事故的受害人得到快速而有效的赔偿。2008年5月以来,共办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确认案件455件。

  【队伍建设】2005-2008年,区法院通过各种载体开展各项学习教育活动,不断强化法院干警思想政治教育,提升队伍政治素质。区法院认真落实司法为民的要求,全面推进法官职业化建设,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推动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认真贯彻落实院长抓队伍建设责任状,强化“一岗双责”,做好干部挂职锻炼工作,抓好中层干部述职评议,思想政治工作不断强化。加强党的建设,开展“三级联创”活动,促进党建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带动审判作风进一步好转。完善内部监督与管理,实行任前廉政谈话、警示约谈、无违法违纪保证金和审判效能监察等制度,建立反腐倡廉的长效机制。加强法院文化建设,发挥法院文化在改善管理、激发活力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促进法官自我管理、自我提高、自我发展。区法院认真落实法院内设机构和人民法庭负责人的职级配备,充实审判委员会力量,加强中层干部队伍建设,提高法官政治待遇,激发法官工作热情。共提拔10名正科级干部、5名审判委员会委员,16名副科级干部、6名中层副职干部及7名审判员,共发展11名新党员。努力构建学习型法院。加强调查研究工作,大力开展法律实务调研和学术研讨,2006年,共有46篇调研文章市级以上刊物发表,其中2篇分别获全省法院系统第18届学术讨论会二、三等奖。2007年有3篇学术论文在全省法院系统第19届学术讨论会上获奖,居全市第一,参加全市法院行政审判技能竞赛活动,获团体总分第二名。2008年,共有2篇学术论文在全市法院系统第10届学术讨论会上获得一等奖,2篇获得二等奖,1篇获得三等奖,共有2篇学术论文在全省法院系统第20届学术讨论会上获二等奖,1篇学术论文在全国法院系统第20届学术讨论会获三等奖。

  【后勤保障】区法院司法行政管理工作紧紧围绕审判工作改革和发展这个大局,立足司法后勤“四个服务”,以及时、准确保障为目的,以经费保障、配足装备和科技进步为手段,不断增强司法行政管理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做到“五严格五保障”,即严格财务管理,保障经费正常运转;严格网络管理,保障信息渠道畅通;严格资产管理,保障业务装备精良;严格车辆管理,保障审判运输安全;严格物业管理,保障执法环境优雅。

  4年间,区法院重视网络管理,切实搞好信息化建设。高度重视信息网络建设,安装并应用新审判信息管理系统软件,做好新旧系统的数据切换工作,实现案件审判从立案、分案、审理、归档流程的网络化管理。创新工作思路,开发设备维护管理系统、固定资产管理系统、执行款物管理系统、车队管理系统等办公信息化管理软件,实现信息查询网络化。加大专网建设力度,完成人民法庭的组网工作,实现人民法庭到基层法院的网络连接,方便了人民法庭案件流程和文件传输信息化管理,也为人民法庭实现远程电子签章系统奠定基础。

  区法院重视财务管理,保障经费正常运转。实行会计电算化管理,确保财务工作依法有序进行。做好诉讼费的收取、管理和监督,实行诉讼费、执行款、罚没款统一收退、票款分离,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对诉讼费收取实行收缴分离的基础上,将财政回拨的经费纳入预算,严格会计核算,严格审批制度,统一管理,统筹安排。区法院加强 “两庭建设”,占地面积20.5亩,建筑面积11800平方米,集审判、办公、住宿为一体的新审判综合办公大楼已经封顶。
来源:涵江法院研究室
责任编辑:李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