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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宣传周】 “沉浸式”观摩庭审,“面对面”普法宣传 ——涵江法院开展涉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庭审观摩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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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曾铮滢 苏圣彬  发布时间:2024-04-30 14:40:32 打印 字号: | |

4月23日

正值第24个世界知识产权日来临之际,为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进一步增强全社会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加大普法力度,涵江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案件,邀请40余名莆田华侨职业中专学校师生、涵江商城管委会工作人员及附近商户代表走进法院,零距离观摩庭审,面对面接受普法宣传。

阳光司法 

当日的庭审活动,大家早早地到达涵江法院,精神抖擞、活力满满。庭审活动前,为了让师生、商户加深对法院的了解,涵江法院干警带领大家先后参观了法院党建文化展厅、少年圆桌法庭、民事和刑事审判法庭。

“我切身感受到了法律的庄严和神圣!”“来到法庭给人的感觉都突出两个字——威严。如此细节让违法犯罪者从心理上就对法律充满敬畏。”“圆形的审判庭给人一种亲和的感觉。”同学们纷纷发表自己来到法院参观的初印象。

庭审观摩 

伴随着法槌声响,涵江法院在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姚某某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一案,庭审正式开始。

庭审中,公诉人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举证,发表公诉意见,辩护人发表关于量刑等方面的辩护意见。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真诚悔过,表示已经认识到自身行为的违法性与严重性,在今后的工作生活中一定尊重他人知识产权。在合议庭主持下,庭审活动条理清晰,程序紧凑有序,充分保障被告人的诉讼权利。本案未当庭宣判。后续合议庭将全面梳理各方意见,在准确认定案件事实的基础上作出裁判。

案件主审法官、涵江法院副院长郑金鹏语重心长地进行了深刻的法庭教育,“知识产权保护的意义在于鼓励发明创造,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创作和传播,保障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意义重大,因此要坚持严格贯彻落实司法理念,依法从严惩治侵权假冒行为。”

寓教于“审” 

庭审结束后,同学们纷纷表示这是一堂生动直观而又令人受益匪浅的法律实践课。

大家通过旁听庭审活动,真切地体验了庭审程序的严谨,也认识到知识产权就在我们身边,培养了学习知识产权的兴趣爱好,同时增强大家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法律意识。

旁听的商户们也对此次庭审观摩活动给予高度肯定,纷纷表示借此机会,能够更好地认识到自身在经营活动中存在的法律盲点和风险,提高了自身的法律意识,以后一定合法合规经营。

普法交流 

庭审观摩结束后,涵江法院组织多名干警共同开展知识产权普法宣传活动,向在场学生和商户们发放知识产权宣传手册50余份,学生、商户们还就知识产权法律问题与法院干警开展互动交流。

本次庭审观摩活动是涵江区人民法院开展世界知识产权日普法宣传系列活动之一。以“零距离”的形式,“面对面”以案释法,将庭审现场变成“普法课堂”,有效普及知识产权保护的相关法律知识,有助于营造全民学法、尊法、守法的良好社会氛围。

今后,涵江法院将持续延伸司法保护触角,加大力度开展知识产权法治宣传工作,不断探索拓宽多元化普法宣传渠道,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注入新的司法力量。


 

来源: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