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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根基层、情系调解——章文贤法官调解衔接先进事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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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0-05-24 15:59:27 打印 字号: | |

章文贤法官作为涵江区人民法院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衔接工作领导小组的成员之一,能紧紧围绕院党组的工作中心和工作意图开展工作,认真履行民一庭庭长工作职责,在开展诉讼调解和人民调解相互衔接工作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并取得了良好成绩。

章法官积极参与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工作的调查研究工作,在调查的基础上,为本院开展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衔接工作,拟稿了“涵江区人民法院关于建立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衔接机制的实施办法”,出台本办法后,章法官又深入到江口、梧塘及白沙三个法庭管辖的范围内,为人民调解工作联络员进行培训,对本院制定的实施办法进行宣讲解读,先后宣讲解读三场,认真细致就“调解组织网络、民间纠纷的受理、调解协议及其效力确认及指导与监督”等规定作了详尽的解释和说明,并积极参与筹划全区调解衔接的培训工作,为全区调解联络员就“如何做好调解工作”上课,受到区调解办、基层司法办所及人民调解联络员的充分好评。与此同时,章法官还深入到兄弟法院调查研究开展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相衔接的工作情况,并把调查的情况向院党组汇报,在吸收兄弟法院先进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本院辖区的实际情况,提出民商事开展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工作的方案,为院党组实施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第二步计划即在院机关民商事庭开展“两个调解”的衔接机制工作提供了决策依据。

开展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相互衔接工作以来,章法官一心投入到“两个调解”的工作中去,认真做好本庭的两个调解衔接工作,积极与辖区的镇办联系,就民商事审判人员如何挂沟镇办开展“两个调解”工作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并对如何开展这项工作进行了深入的研究。与此同时,章法官还对如何开创“两个调解”工作在审判实践中的新局面进行了大胆的探索,并取得了良好的经验。如在审理原告陈国太等89人诉被告涵江区商业综合公司及第三人林培荣等10人集体劳动合同纠纷一案中,陈国太等89人及林培荣等10人多次越级向市政府及省政府上访,引起省市有关领导的高度重视。面对如此复杂的案件,章法官认真研究案情,积极启动两个调解衔接的工作机制,与涵江区商业综合公司的主管单位涵江区经贸局协调,要求该经贸局动用行政调解手段,与法院共同做好这起影响面较大的纠纷案件,经过十多次的双向调解,最终使本案圆满调解结案,受到区有关部门的充分肯定及好评。又如在审理原告方明秀等10人诉被告涵江区涵中社区居民委员会侵占财产纠纷一案,原告以10部车辆被被告所扣为由,要求被告返还车辆并赔偿扣押车辆所造成的经济损失,被告以原告非法取土为由,坚决不同意放行扣押的车辆,并要求原告赔偿取土所造成的损失。为此,原、被告(近百人村民)双方均到区及市等有关部门上访,该案引起新闻媒体的重视并发表评说。同时也引起区政府的高度重视,区政府多次召开有关部门协调会研究对策。在协调会上,章法官提出使用行政调解、人民调解与诉讼调解三者相结合的办法解决本案纠纷,最后经过多方努力使本案得以调解结案,有效地平息了一起可能引起的群众性更大的越级上访案件。该案的有效处理,受到区政府的充分赞扬。除外,章法官还充分利用调解衔接这个平台,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活动,2009年主动协助当地政府化解社会矛盾,参与化解涵江商业城火灾引发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涵江三江口镇新兴村滩涂纠纷案、国欢镇依思服装厂劳资纠纷案、白塘镇安仁村养鳗场涉及的群众田租纠纷案、涵江“5.10”特大交通事故向身损害赔偿案等10多起群体性纠纷案件。在章法官的组织协调下,民一庭的“两个调解”衔接工作每年都取得了长足的进步。此外,近二年章法官还办结调解衔接协议效力确认案件400多件,利用调解衔接平台认真审民事案件,诉讼案件调撤率达71%

章法官还身体力行,主动参与三个基层法庭的“两个调解”调查研究工作,不断总结经验,不断扣展和延伸调解的范围。与此同时,还积极地协助法庭抓好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的衔接工作。如江口法庭在审理原告许智洲诉被告莆田立丰鞋业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中,该案若处理不妥,可能引发类似案件的发生。针对问题后果的严重性,章法官积极配合该法庭参与该案的调解工作,亲自到被告公司认真细致地做被告的思想工作,向被告宣传法律,并讲明判决的法律后果。最终原、被告双方把手言好,被告支付给原告工资后,原告主动撤回起诉。该案得以圆满结案后,江口法庭的审判人员连声称道“指导法庭的庭长指导有方”。

章法官在开展“两个调解”工作中,不但认真做好自己经办案件的调解工作,而且还经常协助本庭审判人员及基层法庭审判人员做好调解工作,为“两个调解”工作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责任编辑:涵江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