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大队成立于1999年,现有司法警察10名,配有大队长一名,政委一名。担负着警卫法庭,维护审判秩序、送达法律文书、执行传唤、拘传、拘留、协助执行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以及执行死刑等任务。几年来,在全体司法警察的共同努力下,司法警察大队集体和个人曾受到各级表彰:
法警大队2003年2月荣获二0 0二年度涵江区法院先进集体;2003年7月份被中共涵江区委政法委授予“严打整治斗争先进集体”;2004年被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人民满意的法警队”。
大队长周忠同志, 于2002年4月被最高院授予“人民满意的司法警察”光荣称号;2003年7月被省高院授予个人二等功。
政委杨美莺同志,于2005年被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全省法院司法警察专业技能训练先进个人”。
杨铸荣同志,2006年11月荣立“2006年全市法院系统集中清理执行案件个人三等功”。
吴培聪同志,2007年被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为“2005-2006年度全市法院档案管理先进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