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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款未果,盗走狗肉寄存卡


——都是狗肉惹的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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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林婷、林艳红  发布时间:2011-07-19 08:59:58 打印 字号: | |

讨款未果,盗走狗肉寄存卡

(标题或是:都是狗肉惹的祸)

莆田涵江一个体户张娟因讨要卖狗肉货款950元未果,竟然一时冲动,伸手盗走买方存有848公斤的狗肉寄存卡。近日,张娟因犯盗窃罪,被涵江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年2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张娟是一名在涵江区白塘镇上专门屠宰狗的个体户。为了供3个儿女读书,她每天做的生意便是将狗杀死后,把狗肉进行批发卖给狗肉贩子。2010年8月初,张娟以每斤5元的价格卖给陈吓星18袋狗肉,约848公斤。她将这批狗肉送到莆田市兴业冷冻厂寄存后将寄存卡交给陈吓星。事隔多日后,张娟向陈吓星讨要未结清的货款950元。陈吓星以没钱为借口拖着不结清货款。张娟顿时心生怒火。同月28日早上8时许,张娟在家里越想越不甘心,得想办法把钱拿回来。于是,想到当时卖狗肉陈吓星时看到他将寄存卡夹在一本书内。她冲动地从家里赶到城厢区月塘市场陈吓星经营的狗肉店中,趁无人之机,盗走了一张寄存卡(内存848公斤狗肉)。事发3天后的中午11时,张娟让表弟张吓芳帮忙持上述寄存卡到莆田市兴业冷冻厂将寄存的狗肉取出后将狗肉以“吓芳”的名义转移到涵江区西湖冷冻厂寄存。案发后,陈吓星向公安机关报案,经排查后,于11月10将张娟逮捕归案。经物价部门鉴定,该批狗肉价值人民币8904元。涵江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并依法作出如上判决。

责任编辑:李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