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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时贪念盗窃 17岁少年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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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红  发布时间:2012-02-15 09:45:11 打印 字号: | |

 

   本该在学校读书的17岁少年陈某,因为一时贪念走上了犯罪道路。在短短两个月时间内,他在莆田涵江辖区内连续作案,盗走名牌助力车及摩托车3辆。近日,莆田市涵江区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被告人陈某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20107月底的一天晚上,陈某来到莆田市涵江区涵东街道某号楼下,趁无人之机盗走“嘉陵牌”助力车一辆。不久,陈某来到莆田市涵江区梧塘镇溪游村某饭店后门附近,盗走“豪舜牌”助力车一辆。连续得手的他将车辆转手卖出,之后便休息了一段时间。

    20108月中旬,陈某身上的钱花得差不多了,于是重新物色盗窃目标,在涵江区某小区盗走“美日牌MR125T-9二轮摩托车一辆。同年819日凌晨,陈某对停放在涵江区保尾附近一辆轿车的车内物品实施盗窃时,被公安民警当场抓获。民警当场从他身上提取小刀一把、钥匙两把。到案后,陈某主动交代了此前在涵江辖区内连续盗窃3起的犯罪事实。

    近日,莆田市涵江区法院经审理后认为,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窃取他人财物,价值人民币3034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陈某犯罪时已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且到案后如实供述公安机关尚未掌握的前3起盗窃犯罪事实,故依法予以从轻处罚。

责任编辑:李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