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个彩票迷,经常关顾福利彩票。可是他们中奖的几率却少之又少,于是,产生邪念,伪造中奖图标,雇人多次去领奖。最终被发现,全部落网。
据了解,年过5旬的福建闽侯人王伟是个彩票迷,由于经常关顾彩票店,就认识了一起买彩票的李强、郭凌清、魏明、陈林(四人均已判刑),几个人经常一起研究,一起买彩票。他们有着一样的命运,就是一发工资,就把钱投资到彩票上,做着发财梦,可是,他们从来没中过大奖。
后来,李强发现,彩票上可以动手脚,就提议用技术手段来获得钱财。几个人都赞同了。经共同策划后于2000年10月27日他们从福州来到涵江,住在福利彩票店附近。之后,王伟、李强和郭凌清出去捡未中奖的福利彩票,捡回来后由李强用刀片刮掉彩票上没中奖的符号,后用胶水粘上中三等奖的“红九❤9”符号,由魏明、陈林持仿制中奖的福利彩票雇佣他人到领奖台领奖计39次,每次现金人民币1000元,共骗取人民币39000元。王伟、郭凌清还负责监视,防止被雇佣去兑奖的人逃跑。案发后,李强、魏明、陈林、郭凌清分别被公安机关抓获。
于2011年9月5日,被告人王伟主动到莆田市公安局涵江分局投案。
涵江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伟伙同同案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伪造中奖福利彩票的手段雇佣他人兑奖,骗取奖金计现金人民币3900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在共同诈骗犯罪中,因被告人王伟与三同案犯所起的作用相当,故不予区分主从犯,但同案犯李强提议诈骗犯罪且负责伪造中奖彩票,被告人王伟相对同案犯李强的作用较小,故酌情从轻处罚;被告人王伟案发后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属自首,依法从轻处罚;且当庭自愿认罪,酌情予以从轻处罚。故判处王伟有期徒刑1年8个月,缓刑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
以上人名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