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涵江法院副院长带头开示范庭 助推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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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黄鹏程  发布时间:2014-09-05 17:09:59 打印 字号: | |
  • 方季萍副院长庭审现场
  • 陈熹副院长庭审现场
  近日,涵江法院分管及协管刑事的两名副院长带头开起了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示范庭。审结最快的一个案件,从提起公诉到一审开庭宣判仅仅用了3天时间,这只是涵江法院适用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审理案件以来轻微刑事案件办理的一个缩影。

  “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大大提速了司法效率,尤其是醉驾型危险驾驶案件,适用轻罪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效果十分明显。”该院的经办刑事案件的法官们纷纷表示。今年以来,省法院及市法院分别下文对于我省推进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进行进一步规范,对于适用该机制以来,青年法官们在实践中产生的程序及实体困惑,两位副院长利用开示范庭的机会对照问题一一梳理及时答疑,手把手教授办案方法,并针对问题提出解决方案。旁听庭审后,青年法官们均表示示范庭教育意义强、规范作用大,他们受益良多。

  据悉,为进一步推进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该院刑事审判庭还提前与区检察院公诉部门提前商定开庭时间,由检察机关专门派人出庭进行轻微刑事案件的集中审理,往往半天的时间就可以当庭宣判四五个轻微刑事案件,大大节约司法资源。尤其是对于有必要邀请鉴定人出庭作证的轻微刑事案件,集中审理可以让同一鉴定人出庭分别就个案进行集中说明,受到鉴定机关的普遍好评。此外,轻罪案件速裁机制还具有服判息诉率高、上诉率低、改判发回率低等特点,有效弥补了劳动教养制度取消后,轻微刑事犯罪案件处置手段不足、审理周期较长、办理效率低下等问题,有效缓解刑事案件案多人少的矛盾。以醉驾型危险驾驶犯罪案件为例,截止发稿日,该院适用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审结的186个案件,上诉率仅为14.52%,改判发回率为0.54%。
来源:涵江法院
责任编辑:黄鹏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