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8日上午,涵江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原告王某诉被告莆田市公安局涵江分局治安管理行政处罚一案。莆田市公安局涵江分局局长林一虎出庭应诉,辖区内数十名公安干警受邀旁听了庭审。此次庭审是涵江公安分局行政首长今年来首次出庭应诉,取得了良好的示范效果。
被告莆田市公安局涵江分局认定王某于2014年6月13日上午殴打他人,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对王某作出行政拘留十五日并处罚款一千元的行政处罚。王某不服,经行政复议后,于2014年10月8日向涵江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院定于10月28日上午公开开庭审理,并在开庭前七日向涵江公安分局送达了行政首长出庭应诉提示书,该局局长林一虎出庭应诉。当天的庭审活动持续将近3个多小时。虽然时间较长,但首次出庭的林一虎局长在整个庭审过程中,服从指挥,严格遵守法庭秩序,进行各项程序。庭审结束后,林局长表示,通过参加庭审,从中学到很多知识,有利于改进工作,使行政执法工作更加规范。该案也将择日作出判决。
行政诉讼经常出现原告“告官不见官”的现象,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行政诉讼的功能效应,也不利于官民和谐。该院行政庭在对近年来行政首长出庭应诉情况进行详细分析和深入剖析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加强与行政部门的沟通、协调,争取各行政单位对此项工作的支持和配合,积极鼓励行政首长出庭参加庭审活动,扩大行政审判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