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5月21日上午,涵江法院生态资源庭法官深入涵江区江口镇司法所,对一女性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回访,以实际行动提高缓刑犯的教育改造质量,进一步加强与社区矫正机构的联动作用,形成合力,助力矫正工作纵深发展,从根本上预防矫正对象再犯罪。
回访中,涵江法院法官与矫正对象闲话家常,认真倾听矫正对象近期的生活、工作以及思想动向,为其解困答疑,以真诚之心,化解他们心中的郁结,燃点他们参与矫正的激情。
同时,法官还向社区矫正对象了解矫正方案,听取思想反馈、矫正方案的建议,并就矫正工作方案与司法所工作人员进行探讨、交流,找出矫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共同寻找解决方案,达成共识,共促社区矫正工作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