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帮助失足少年早日回归社会,涵江法院积极与热心公益事业、具有社会责任感的福建省飞阳光电有限公司携手建立“未成年犯帮扶基地”,以解决未成年犯的就业问题,助其树立信心、真诚悔过,尽早融入社会。
7月21日,涵江法院方季萍副院长、林坤副院长、涵江检察院副检察长姚舟、公诉科科长张金柏一行赴福建省飞阳光电有限公司进行实地考察、座谈交流。方季萍副院长介绍了未成年案件的审理情况,福建省飞阳光电有限公司董事长李鹏飞介绍了基地的帮扶情况,各方就如何用爱心感化未成年缓刑犯、如何实施有效的帮扶措施、如何预防再次犯罪等问题,交换了意见,并提出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随后,一行人参观了福建省飞阳光电有限公司工作车间,“零距离”感受未成年缓刑犯的工作环境,了解工作情况,促进其改造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建立“未成年缓刑犯帮扶基地”是涵江法院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推进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重要举措之一,该帮扶基地自2014年5月份建立以来,帮扶成果显著,无一人脱离管教、无一人重新犯罪,有力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涵江法院全力呼吁社会、企业、公民共同关爱失足少年,用爱心助力失足少年早日回归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