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迟到16年的全家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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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陈蓉蓉  发布时间:2015-10-21 15:55:03 打印 字号: | |
  有出生医学证明、也有DNA亲子鉴定,但仍无法以儿子法定监护人的身份带儿子去台湾。近日,莆田市涵江 法院“涉港澳台侨四涉审判合议庭”调解了这起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帮助林女士证明了“你儿子是你儿子”。

原来,林女士系祖籍涵江的台湾籍居民。20岁那年,林女士回乡省亲,结识了大他5岁的陈先生,情投意合下两人未婚同居。1999年,林女士生下一个儿子后,不久与陈先生和平分手,随后她便去了台湾。

“我们两人一直未登记结婚,儿子小的时候由我父母抚养,上小学后随他父亲共同生活。转眼16年过去,儿子已长大成人,我和他父亲也各自重新组建了家庭,这次回来,就是想带着儿子去台湾继续学习、生活。”林女士说。

为了把儿子接回台湾,今年7月份,林女士办了探亲手续回到涵江,但在为儿子办理赴台手续时,林女士遇到了麻烦。原来,儿子的户籍随父亲陈先生落在莆田市涵江区,因其系非婚生子女,所以即便林女士能提供出生医学证明,也做了DNA亲子鉴定,林女士仍没有儿子法律意义上的抚养权和监护权,无法以儿子法定监护人的身份为儿子办理相关赴台手续。

“我在台湾那边都为儿子联系好了高中,马上要开学了,手续却办不了,急得团团转,无意中听一个台胞朋友提到江口有个关爱华侨留守家庭服务站,说是法院、派出所和侨联三家联办的,就抱着试一试的心态上门咨询,想不到真的找对门了。”林女士激动地说。

9月初,服务站的法官在理清案件情况后,引导林女士到涵江法院提起诉讼,并当场打通“涉港澳台侨民事审判合议庭”的电话,帮助林女士与法官进行沟通。当林女士到达法院时,合议庭经研究讨论已作出决定:为林女士开启绿色通道,当场给予立案,当场制作询问笔录,当场根据三人达成的调解方案制作调解协议。当天,林女士和陈先生就拿到了调解书,两人决定儿子由林女士带回台湾抚养,抚养费由林女士自行承担。林女士的心头大石终于落下 。

“法官,可以帮我们拍张全家福吗?没想到我们一家人这么多年来的第一张全家福竟然是在法院拍的……”林女士一边激动地用手抹掉眼角的泪花,一边将手机递给涵江法院江口法庭的法官。一张全家福,一份调解书,证明了林女士的抚养权与监护权,9月中旬,林女士顺利带着儿子回到台湾:“办理好一切手续后,儿子也得到了台湾的永久居留权,以后上学就业方便多了!”

近年来,涵江法院立足侨乡优势,着力构建涉侨审判司法格局,在凝聚侨心、汇聚侨力、维护侨益的同时,逐渐形成了富有侨乡特色的 “涵江模式”司法审判品牌。自2012年1月设立“涉港澳台侨民事审判合议庭”以来,该院共审理四涉案件384件,其中调解撤诉306件,调撤率达79.69%,并办理司法司法互助案件101件。
来源:涵江法院
责任编辑:陈蓉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