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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明你妈是你妈” 共促闽台一家亲
涵江法院“涉港澳台侨四涉审判合议庭”快速调解一起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圆非婚生儿子赴台探亲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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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陈蓉蓉  发布时间:2015-12-26 09:59:35 打印 字号: | |
  有出生医学证明、也有DNA亲子鉴定,但仍无法以儿子法定监护人的身份带儿子去台湾。近日,涵江法院“涉港澳台侨四涉审判合议庭”调解了这起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帮助林女士的儿子证明了“你妈是你妈”。

未婚同居,生育儿子后分手

  原来,林女士系祖籍涵江的台湾籍居民。20岁那年林女士回乡省亲,结识了大他5岁的陈先生,情投意合下两人未婚同居。1999年,林女生育儿子,不久便与陈先生和平分手,期间两人一直未登记结婚。年幼的儿子由林女士父母抚养,上小学后随生父陈先生共同生活。转眼16年过去,儿子已长大成人,昔日的恋人各自都有了新的家庭。

赴台探亲,手续难办愁煞人

  此次林女士回乡是为了带儿子回台湾共同生活,没想到儿子愿意,陈先生也同意,但赴台的手续就是办不下来。原来,儿子的户籍随父亲陈先生落在涵江区,因其系非婚生子女,所以即便林女士能提供出生医学证明,也做了DNA亲子鉴定,林女士仍没有儿子法律意义上的抚养权和监护权,无法以儿子法定监护人的身份为儿子办理相关赴台手续。

开启通道,“证明你妈是你妈”

  “返台的日子一天天近了,我急得团团转,无意中听一个台胞朋友提到江口有个关爱华侨留守家庭服务站,说是法院、派出所和侨联三家联办的,就抱着试一试的心态上门咨询,想不到真的找对门了!”林女士激动地说到。

  服务站的法官在理清案件情况后,引导林女士到涵江法院提起诉讼,并当场打通“涉港澳台侨民事审判合议庭”的电话,与法官进行沟通。当林女士到达法院时,合议庭经研究讨论已作出决定:为林女士开启绿色通道,当场给予立案,当场制作询问笔录,当场根据三人达成的调解方案制作调解协议。当天,林女士和陈先生就拿到了这份重量上“轻如鸿毛”、意义上却“重于泰山”的调解书,两人决定儿子由林女士抚养,抚养费由林女士自行承担。林女士的心头大石终于落下 。

  “法官,可以帮我们拍张全家福吗?没想到我们一家人这么多年来的第一张全家福竟然是在法院拍的……”林女士一边激动地用手抹掉眼角的泪花,一边将手机递给涵江法院江口法庭的法官。一张全家福,一份调解书,证明你妈是你妈,共促闽台一家亲。

“涵江模式”,服务“四涉”赢侨心

  据悉,近年来,涵江区法院立足侨乡优势,着力构建涉侨审判司法格局,在凝聚侨心、汇聚侨力、维护侨益的同时,逐渐形成了富有侨乡特色的 “涵江模式”司法审判品牌。自2012年1月设立“涉港澳台侨民事审判合议庭”以来,共审理“四涉”案件384件,其中调解撤诉306件,调撤率达79.69%,并办理司法司法互助案件101件。
来源:涵江法院
责任编辑:陈蓉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