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涵江法院:开春“圆桌审判”显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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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姚丹  发布时间:2016-02-23 15:53:09 打印 字号: | |
  2月15日是春节后第二个工作日,涵江法院正式启用少年法庭,按照《涵江区人民法院关于实施“圆桌审判”的若干规定》适用“圆桌审判”方式,不公开开庭审理未成年被告人杨某、张某犯盗窃罪一案,并进行当庭宣判,实现涉少简易案件四个工作日内快审快结,切实维护了未成年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涵江法院少年庭持续贯彻执行“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适用“圆桌审判”,法官与公诉人、未成年被告人、合适成年人、指定辩护人等同坐一个圆桌,使用适合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审判方法“零距离”交流,消除未成年被告人的恐惧和抵触心理,通过控、辩、审三方合力进行法治教育、道德教育、亲情教育、人生观教育和前途教育,营造符合未成年人心理承受能力的宽松、和谐的审判环境,从而使未成年被告人感受到法律的温情,真诚悔过自新。

  近年来,涵江法院进一步加强和创新少年审判工作,走出了一条寓教于审、惩教结合、法情相融、多策并用的特色少年审判之路。
来源:涵江法院
责任编辑:姚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