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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转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贯彻执行<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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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6-03-17 15:45:42 打印 字号: | |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转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贯彻执行<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涵江法院
责任编辑:涵江区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