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里有情,多谢法院对我们小企业的支持!”近日,莆田市涵江区法院为助力小型企业,在执行农民工吴某某诉莆田市某物流有限公司一案中,积极促成执行和解,赢得了双方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据悉,被执行人莆田市某物流有限公司创办于1999年,是一家专业省际运输公司,企业虽然规模较小,但信誉一直很好。吴某系该公司员工,2013年在一次上班途中被车撞伤。后经民事判决,该公司需赔偿申请人吴某人民币98362.26元。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当即开通涉农民工案件优先执行“绿色通道”,准备查封该物流公司的货车。“我们公司的固定资产都投资在这些车辆上,物流公司的资金周转较慢,一般都需要货到位后才能收账。”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某请求法院给予一定的宽限期。承办法官知道,如果查封该物流公司的这些货车,之前已经接受的订单无法按时完成,公司必将陷入危机。
为此,承办法官没有一封了之,而是多次安排双方当事人沟通协调,引导吴某充分考虑企业的暂时困境,让他给予企业一定的宽限期。同时,向企业释明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经过多次努力和反复沟通,双方最终达成分期付款的和解协议。目前,该案的执行款已全部履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