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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里传书”调结离婚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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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陈蓉蓉  发布时间:2016-03-23 16:30:31 打印 字号: | |

      “你好,请问是四川省江油市人民法院的冯法官吗?这边是福建省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我们收到了贵院寄来的……”近日,涵江区人民法院携手助力四川省江油市人民法院顺利调结一起离婚案件,共同为一对相隔千里、婚姻关系早已名存实亡的夫妻解去婚姻的枷锁。

      2015年5月20日,涵江法院收到了一封从四川寄来的“神秘书信”。打开信封,里面是一份加盖四川省江油市人民法院公章的委托函、调解协议和调解笔录等材料,希望通过涵江法院向一起离婚案件的被告送达调解笔录并询问他的离婚意见。

      获取情况后,涵江法院的经办法官第一时间与江油法院的承办法官取得联系,并详细询问和了解该案的来龙去脉。原来,江油法院日前受理了一起异地分居夫妻的离婚纠纷。原告邓某某与被告许某均是江油市人,两人婚后于1995年生育一个女儿,现已成年,在上大学。8年前,许某为了事业,离开妻女、背井离乡,只身来到千里之外的福建,其间没回过一次家乡。多年的异地分居,加上双方忙碌的工作,邓某某和许某之间的感情早已伴随岁月的流逝渐渐淡去。经过协商,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希望通过和平分手的方式结束这段婚姻。但因工作关系,许某迟迟无法返回四川与邓某某办理离婚手续。无奈之下,邓某某一纸诉状将许某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决离婚。

       江油法院在查清案情后,通过电话征求了许某的意见,许某表示同意离婚,但希望能省去其在福建四川之间来回奔波的时间,特事特办。于是,就有了此次福建、四川两地人民法院间的“千里传书”。

       在查明许某的经常居住地和工作地点确为涵江区赤港经济开发区,且其已办理常住人口登记后,涵江法院的法官与许某通了电话:“你好,请问是许某吗?这边是涵江区人民法院,有个事情想向您了解一下……”一通通话时长15分钟的电话,法官能明显感觉出许某的情绪变化。

      2015年 5月21日下午,在涵江法院设在赤港经济开发区的法官工作室里,许某在调解笔录、调解协议和询问笔录上分别签上了自己的名字并捺了手印。

      在闽川两地法院的共同努力之下,这起名存实亡的离婚诉讼被顺利调结。原被告双方都对两地法院便民利民的创新司法举措感到十分满意。

来源:涵江法院
责任编辑:陈蓉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