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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财产转他人名下 老赖不还钱还哭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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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黄茜如  发布时间:2016-06-16 10:06:08 打印 字号: | |

涵江人方某民间借贷欠下27万多元款项,在法院执行的过程中,债主仅拿到了从其银行账户上划拨的一万元。而方某所有的房屋和田地在被列入项目拆迁后,也被他转移到了儿女和父母的名下。面对这名有债不还,还擅自转移财产的“老赖”,近日,涵江区法院经过调查后,将其移交警方。

原来,方某为逃避法院的执行,故意将房产分拆到其子女及父母名下,试图以此抵赖债务。随后,执行法官多次找到方某,向他说明拒不执行还款的利害关系,但无论法官如何动员,方某自始至终都在逃避法院的执行,丝毫没有还款的意愿。

涵江法院认为,被执行人方某既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又不向法院报告财产情况,明知有财产可供执行,却故意转让给他人,已构成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裁定罪。法院建议莆田市公安局涵江分局对被执行人方某立案侦查,追究其刑事责任。

目前,涵江警方已对方某立案侦查,并将对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涵江法院
责任编辑:黄茜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