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涵江区人大常委会任命16名人民陪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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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黄素花  发布时间:2016-12-19 16:12:03 打印 字号: | |

2016年12月15日,经莆田市涵江区第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六次会议,经过当场投票,通过并任命涵江区人民法院提请的16名同志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肖云敏为新任陪审员颁发了任命证书。

此次选任注重人民陪审员的广泛性和代表性。获得任命的16名人民陪审员学历层次较高,行业代表性较广,年龄分布适中,分别来自机关、企业、社会团体、乡镇村组和街道社区。人民陪审员选任,是涵江法院落实最高院关于实施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改进陪审员参审机制、探求解决案多人少矛盾的有力举措,也是积极推进司法公开的重要举措。现在,我院共有75名人民陪审员,其中机关事业单位48人,企业人员12人,基层干部8人,群众7人。

 会上,肖云敏主任强调:实行人民陪审员制度以来,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案件对落实审判公开、客观全面认定案件事实、限制法官自由裁量权、监督诉讼程序、缓解法院审判力量起到了积极的推进作用,有力地促进了涵江区域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希望人民陪审员能过强化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意识,积极学习法律知识,努力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忠实履行陪审职责,廉洁诚信,秉公判断,切实担负起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光荣使命,为加快涵江社会事业建设,增强全民法治意识贡献力量。

来源:涵江法院
责任编辑:黄素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