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9日上午,涵江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在相关部门的配合下,对拒不执行的被执行人陈某,位于涵江区白塘镇安仁村的房屋依法采取强制搬离工作,现场并邀请了人民监督员监督整个强制执行工作。
此次强制搬迁活动,执行局制定了紧密周全的工作预案,并积极联系了公安等部门共同参与,确保搬迁工作的顺利安全。我院的强制执行工作也得到了区里的高度支持,此次活动由涵江区政法委副书记卓金聪、涵江区公安分局党委委员郭建清以及涵江区人民法院副院长胡建贤担任联合总指挥。
当日上午8时30分,执行局全体干警、法警大队10名干警和区网格巡逻队100名队员准时到达执行现场,开始强制执行工作。现场四方先是拉起了警戒线,见涉案房屋房门紧锁,执行局两名干警英勇翻墙进入打开房门,因陈某的女儿和孙女在屋内,执行干警遂将二人安全带离到警戒线外面,其他干警两两配合紧随其后进入涉案房屋,将房屋内物品逐层进行清理,在采取拍照、录像、记录等程序后,安排搬家公司将物品搬至别处,并指定专人负责保管。下午4时,涉案房屋搬迁完毕,本次强制执行活动顺利完成,一件执行信访积案就此得以结案,有力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今年以来,涵江法院紧紧围绕司法工作目标主线,扎实开展省法院部署的执行积案和涉诉信访“两清积”专项活动,积极树立“执行公信”和司法护企品牌,坚持执行工作“一性两化”,大力推进执行指挥中心、“点对点”执行查控机制建设,加快执行信息化建设步伐,推进执行威慑机制,狠抓执行模式创新,着力破解“执行难”,增强执行权威,有效提升了社会公众对执行工作的尊重与信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