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0日下午,在涵江区人民法院第八法庭司法救助发放现场,副院长胡建贤、执行局庭长徐剑武现场把司法救助金发放给符合司法救助发放条件的7位当事人手中,该7名当事人纷纷道谢。
近年来,我院执行局高度重视司法救助工作,努力为特困申请执行人解决生活中的困难。对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案件,及时开展司法救助,严格按要求报送了《司法救助审批表》和相关审核资料,经报市委政法委审批通过,做到了层层严格审核把关,最后确定了7名当事人。根据各申请人的实际情况确定不同的救助金额,共发放救助资金27万元。
司法救助机制有效解决了困难申请执行人的实际困难,帮助他们度过难关,让他们真真切切感受到党委、政府的关怀。2017年,我局将继续深入开展司法救助工作,更好地保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