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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小店内假烟换真烟 偷梁换柱坑店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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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7-04-12 16:49:58 打印 字号: | |
       有黑心商贩在货物上动手脚赚取昧心钱,也有不法分子在买东西时“狸猫换太子”,用假货换真货。
 
       陈某是本地务工人员,多次因犯盗窃罪入狱。2016年6月4日,刚刑满释放没多久的陈某又干起了“老本行”。陈某与同是务工人员的郭某二人来到一家小超市,由郭某以购买“中华”牌硬壳香烟为由诱骗店主拿出香烟,而陈某趁店主不注意之际,使用假冒的同类香烟将其调换,以调包的方式盗窃香烟。一天之内,两人“光顾”了涵江区江口镇的三家店,盗得香烟三条。事后,陈某将香烟以低于市面价格卖给过路男子并支付现金人民币500元给郭某。
 
      2016年6月9日,陈某与郭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经涵江区人民法院审理,陈某与杨某犯盗窃罪,判处二人有期徒刑八个月到一个月不等,处罚金两千到一千不等。
来源:林艳红 陈晓敏 林颖
责任编辑:涵江区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