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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正司法、高效办案,被告人送锦旗点赞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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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蔡林莉、黄茜如  发布时间:2017-11-09 16:30:37 打印 字号: | |

日前,一个因盗窃犯罪被判刑的被告人黄某在刑满释放后将一面书有人民公仆,情系百姓的锦旗送到涵江区人民法院少年与家事审判庭法官的手中,以此表达对法官的感谢之情。

黄某是一起盗窃摩托车案的被告人,在查阅卷宗时,经办法官发现到,该被告人黄某有较好的工作,家庭经济富裕,儿女双全家庭幸福,即不是累犯也没有前科,其并没有实施盗窃行为的理由,而且黄某并不是十分配合,认罪态度也不好。于是,经办人找到了被害人王某进一步了解情况,原来黄某因与王某有过节,出于报复才间接导致本案发生。王某表示,其与黄某原系好朋友,黄某平日为人仗义大方,两人因一个小误会才产生心结,现其愿意出具谅解书对被告人黄某予以谅解,请求对黄某从轻处罚。

了解案情的来龙去脉后,在庭审中,经办法官对被告人黄某就该案处理的事实和法律依据耐心释明,并有针对性地进行了法庭教育,最终使黄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最后黄某流下悔恨的泪水,说道:其实我并不缺钱,但是我为了逞一时之快放任并帮助他人盗窃,我给我的孩子树立了不好的榜样,现在我认罪伏法,并愿意缴纳罚金,望法官能够给我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

本着办理刑事案件宽严相济的原则,经办人结合黄某的认罪态度、取得被害人谅解等相关情节后,对黄某在量刑上给予相应从轻处罚,判处其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因判处的刑期较短,被告人黄某很快就得到释放。刑满释放后,被告人黄某特地赶到法院找到法官,感谢其不仅给了他一次重新改过的机会,还解开了他和王某的心结,表示经过这次教训,决心今后做事一定会三思而后行,遵纪守法,好好做人!

来源:涵江法院
责任编辑:蔡林莉、黄茜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