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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群开设赌场 一个多月抽头487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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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林婷  发布时间:2018-01-08 11:25:39 打印 字号: | |

随着微信的普及,它带来便捷的同时,也让一些不法分子有机可乘,那便是利用微信开设赌场,拉人进群,组织赌博,接受投注并从中获利,群主成为稳赚不赔的大赢家。辍学在家求职待业的林某,误入此局。记者从涵江法院获悉,该院近日审结此案,以开设赌场罪判处林某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半。

2016年8月18日至同年9月29日间,王某等3人(另案起诉)与李某明(另案处理)合伙在莆田市万达广场一SOHO公寓内组建了名叫“牛牛俱乐部”的微信群,以组织众多网友通过微信抢红包形式进行“牛牛”赌博,股东从中抽头渔利。他们以每人每天至少300元的薪酬雇佣林某(17岁,莆田人)及吴某森等2人(另案起诉)任发包手兼财务。同时,以每天3000元至3800元不等的高薪酬雇佣两位好友(另案起诉)合作经营工作室,由该工作室专门负责统计群内参赌人员输赢等情况。工作室则聘用数名工作人员(另案起诉)任“ 机器人”,对赌资进行实时统计。

据统计,该赌博群运营期间,共发放赌博红包115648余元,共抽头4875819余元。

2016年9月29日在莆田万达SOHO公寓内林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其与总财务吴某森等发包手、财务所使用的作案工具手机、笔记本电脑、台式电脑、平板电脑等均被公安机关当场扣押。

此案经涵江法院审理后认为,林某明知同案人王某等人开设赌场从中抽头渔利4875819元,情节严重,仍然提供帮助,其行为已构成开设赌场罪。

来源:涵江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林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