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值花季的两位少年为减轻家中经济负担,利用暑假时间为美团送外卖打工,在送餐时与一逆行二轮摩托车相撞致车损坏,为让逆行者道歉并赔偿,他们一路追车,最终导致逆行者死亡的惨剧。涵江法院近日审结此案,以故意伤害罪分别判处李某有期刑3年,缓刑5年,胡某有期刑3年,缓刑4年。
急速狂飚车追逐 撞护栏逆行者死亡
17岁的李某,莆田人,家庭经济状况一般,父母因经营生意,其由祖母负责照料;家庭氛围融洽,2017年6月刚参加完高考,已被某大学录取;为了给家里减轻经济负担,其决定暑期去为美团送外卖赚学费。在李某送外卖期间认识了与其年纪相仿的胡某(16岁,莆田人)一起送外卖,胡某从小父母离异,由父亲抚养,家中祖父患老年痴呆症,家庭经济状况较差,其念书至初二时,无心学业执意辍学打工,二人一起为美团送外卖。
2017年3月7日21时16分许,李某驾驶一部套牌二轮摩托车搭载胡某一起接外卖订单后到涵江区“沃尔玛”附近取餐,取餐后从“沃尔玛”附近停车场倒车离开时,与一部逆向行驶的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车主:刘某,42岁,四川人),致李某驾驶的摩托车后车牌被撞弯。李某见刘某未道歉(赔偿)便径直驾车离开,便心生不满,叫上胡某,二人跨上摩托车一路追赶刘某,以迫使刘某停车道歉(赔偿)。一路急速狂飚追赶至塘北路小区附近路段时(经鉴定,行驶速度约为66km/h-69km/h),李某驾车与刘某驾驶的摩托车并行,胡某多次伸手试图拉拽刘某均未果;后李某继续加速驾车并行靠近刘某,胡某即伸手成功抓住刘某左肩处衣服,致两车失去平衡,胡某继续拉拽刘某,致使刘某驾驶的摩托车突然失控,撞上李某驾驶的摩托车后,两车撞上路中央的道路防护栏,李某、胡某及刘某均摔倒在地,不同程度受伤。
事发后,李某让现场群众帮忙拨打“120”急救电话,李某、胡某及刘某均被送往涵江医院救治。刘某经抢救无效死亡(经鉴定,系遭遇巨大暴力作用致严重颅脑损伤死亡),李某、胡某则于次日在该医院住院部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经法官多次调解 死者家属获赔35万
涵江法院审理此案后认为,李某、胡某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均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在共同故意伤害过程中,李某、胡某作用、地位相当,不予区分主从犯。二人犯罪时已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依法予以减轻处罚。李某、胡某归案后能如实交代犯罪事实,依法予以从轻处罚。
案发后,经办法官多次主持调解,李某、胡某通过家属赔偿给刘某家属经济损失35万,取得刘某家属的谅解,酌情予以从轻处罚。刘某对引发本案存在一定过错,酌情对二人从轻处罚。
涵江法院提醒广大家长,未成年人遇事不够冷静,无法控制自己的情绪,对自己实施故意伤害行为造成的社会危害性以及法律后果缺乏应有的认识,导致走上犯罪道路。其原因一部分是监护人疏于管教,未能切实履行监护责任。另一部分是未成年人在成长过程中,家庭环境对其影响很大,家长作为未成年人成长的第一任老师,应当规范自己的行为,多点时间陪伴在孩子身边,言传身教,树立良好榜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