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执行传真
强力执行 “春雷”见效
分享到:
作者:傅玉萍   发布时间:2018-05-08 15:58:51 打印 字号: | |
  • 执行法官清点物品
  • 当事人在清单表上签字确认

4月26日上午8时30分许,涵江法院数十名执行干警整装出发,驱车前往位于涵江区江口镇石东村的执行现场,对涉案房屋进行强制腾空。

直击现场

——依法公开执行 搬家公司助阵

上午9时许,执行干警到达执行现场。执行标的物是一幢三层四开间房屋,计27间,建筑面积近900平方米。

强制执行开始后,执行人员对屋内所有物品进行拍摄、清点、造册,并制作物品清单由当事人签字确认,后安排搬家公司10余名工作人员进行室内强制腾空并将物品运至临时寄存仓库。

其间,被执行人突然情绪激动、阻碍执行,执行法官见状立即控制现场、耐心听取意见、释法析理、陈述利弊,并向其解释强制执行的法律规定及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被执行人情绪逐渐平复后向执行人员真诚悔过,并保证配合接下来的执行工作。经过近10个小时连续奋战,涉案房屋被腾空并移交申请执行人,该案成功执结。

本次执行过程有条不紊,执行干警各司其职,全程同步拍摄录像,确保执行程序到位、公开透明。

追溯背景

——裁判文书生效 强占房屋拒迁

30多年前,吴某生出资建造涉案房屋,后委托林某胡、林某兰二人管理使用。2014年底,吴某生将该房屋出售后要求林某胡、林某兰搬离遭拒,双方因此对簿公堂。经涵江法院审理,依法判决林某胡、林某兰应于判决生效起一个月内腾空房屋并返还给吴某生。判决生效后,林某胡、林某兰强行占有讼争房屋拒不搬迁,吴某生无奈向法院申请执行。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向林某胡、林某兰送达执行通知,并先后多次公告要求限期腾空房屋,林某胡、林某兰均置之不理、推诿拖延。涵江法院最终决定启动强制腾空程序。

回应关切

——聚焦执行难题 捍卫司法权威

今年是“基本解决执行难”的最后一年,是决战决胜的关键一年。为确保“基本解决执行难”目标的实现,坚决打赢这一决胜战,涵江法院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分类施策,精准攻坚,力克执行中的顽瘴痼疾,维护胜诉当事人权益,树立司法权威,努力打通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

本次强制腾空行动就是涵江法院推动“基本解决执行难”有效开展和取得成效的强力一击,也是响应“春雷行动”的强力一击,切实提升了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获得感和满意度,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来源:涵江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傅玉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