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白沙法庭以“公正司法,一心为民”为基本遵循,坚持能动司法理念,充分发挥服务职能,成功调解了一件涉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受到了当事人的高度好评。
2018年4月12日,原告某工程公司负责人员来到白沙法庭,称被告某旅游企业拖欠其建筑工程款达99万余元,工程款久拖未结影响了企业正常的资金流转和经营秩序。
受理该起案件后,承办人林冬法官在查阅诉状等材料并仔细与当事人沟通后,了解本案工程欠款事实确实存在,但被告现资金周转暂时困难无法偿还工程欠款且提出要对本案未签证的工程造价进行司法鉴定。林冬法官考虑到被告申请工程造价司法鉴定,将会极大的拖延本案的审理时间,既不利于原告企业及时拿到工程款,也会使得当事人双方矛盾激化,不利于双方今后的合作。林冬法官在将该案置于常理、常情、常识之中综合考量后决定充分发挥诉调衔接机制的作用,采取“放水养鱼”的措施:即让被告企业分期履行该案欠款,在帮助被告企业缓过资金压力的同时也为原告企业协调全部工程欠款。2018年5月11日,当事人经法庭通知均来到白沙法庭调解室,通过林冬法官设身处地的调解劝和,在调解过程中既讲严格遵守法律,又讲司法人文关怀,当事人双方欣然同意由林冬法官提出的分期还款的调解方案并签下调解协议,原本几个月才能审结的案件,一个月不到就促使双方调解结案。
“企业活,则经济活。企业兴,则地方兴。”白沙法庭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振兴乡村战略精神,着力营造山区企业家健康成长,创新创业的良好营商环境,针对企业的实际情况,精准施策,靶向发力,充分发挥人民法院,企业单位及其他各方面的力量促进纠纷解决,帮助涉诉企业高效平息纠纷,为山区经济再上新台阶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