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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人,限你们15日内将被查封扣押车辆交付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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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9-02-21 16:33:12 打印 字号: | |

关于敦促被执行人限期交付被查封、扣押车辆的

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以下被执行人所有的车辆,已被我院裁定查封、扣押,但被执行人至今未将查封的车辆交付我院执行。为保障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维护司法裁决的权威,责令以下被执行人于本公告之日起15日内,将下述被查封车辆交付我院依法处置。逾期未交付者,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根据情节轻重对个人处十万元以下罚款、十五日以下拘留;对单位处五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主要责任人或直接责任人员应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

二?一九年二月二十一日

 

序号

被执行人姓名

身份证号

住址

未履行标的(万元)

车牌号

1

陈静

350321198205203632

福建省莆田市涵江区白沙镇狮亭村竹门6号

4

闽BAV073

2

顾建政

350302197603080611

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凤凰山街道学园南街326号

35.56

闽B2255K、闽B75086

3

吴香香

350321198309131928

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正荣润城6号楼1301室

38.25

闽BFA798

4

黄朝阳

350303198306260318

福建省莆田市涵江区白塘镇柯塘村柯塘211号

14.57

闽B5051P、闽BFE760

5

陈丽丽

350321198701068425  

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荔城北大道宏丰皇城北岸1号楼2梯1108室  

260

闽B0106H

6

陈国春

350321197310236415

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东埔镇东吴村陈厝117号

7.47

闽B9211A、闽EFD905

 

法条索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一条:诉讼参与人或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对其主要负责人或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一十三条: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解释》

下列情形属于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的“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情形:

(一)被执行人隐匿、转移、故意毁损财务或则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低价转让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

(五)其他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情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条:负有执行义务的人有能力执行而实施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解释中规定的“其他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情形”:

......

(三)拒不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票据或者拒不迁出房屋、退出土地,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

(八)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致使债权人遭受严重损失的。

来源:涵江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涵江区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