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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任命涵江区人民陪审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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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9-03-15 16:06:15 打印 字号: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及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之规定和涵江区人民法院院长何文珍的提请,2019年2月27日经涵江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任命下列45名同志为涵江区人民陪审员:

林国涵、方丽斌、刘阳花、黄任、李天荣、王伟、陈忠、戴志锋、程剑群、石敏、李祖民、王岚、杨国清、卓国贤、陈华珠、陈辉、陈春生、郑元明、蔡凤妹、傅丽青、吴家新、黄文华、林金海、李华彬、林海燕、刘晨志、许凤兰、林清宝、陈世平、陈世荣、陈启耀、林瑞育、徐芳、江大永、郭志双、卞敏儿、陈宇、黄绍云、鲍金锁、李宗泰、方志国、刘琳琳、叶志媛、陈瑞华、柯雷鸣

特此公告。

来源:涵江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涵江区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