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迎接第48届“世界环境日”的到来,进一步提高民众的环境保护意识。6月3日,涵江区人民法院联合涵江区助涵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来到涵江区江口镇东大村生态宣传教育基地开展“青春呼唤,绿水青山相伴”的环保教育活动。活动现场,通过悬挂宣传横幅、合唱环保儿歌、《我和我的祖国》等歌曲及PPT展示,以案说法,向韶源小学学生宣讲环境保护知识,并携手学生师生共同签订“绿色家园,我是行动者”的环保公约。活动过程中,还组织学生开动脑筋,共同将收集来的落叶、野花、野草等工具制作成精美的饰品,通过有趣的手工活动,激发同学们对垃圾回收及二次利用的热情。同时,由涵江法院干警带领学校师生共同参观生态宣传教育基地,并向他们介绍涵江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情况、工作成果和典型案例。活动的最后,我院干警及学校师生在东大村最美的自然风景下合影留念。
6月4日,为加强警示教育,结合“六五”世界环境日宣传工作的开展,涵江法院开庭对被告人李某弟犯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被告人李某清犯走私珍贵动物制品罪以及被告人韦连忠、弋林波犯污染环境罪两个案件进行一审公开宣判。此次宣判活动,旨在有力的震慑污染环境的犯罪分子,起到普法宣教作用,为生态环境提供坚强的法律保障,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震慑一方”的社会效果。
下一步,涵江区人民法院将继续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进一步加强涉生态案件的审判工作,拓宽审判职能,创新生态宣传方式,努力为守护涵江的碧水蓝天,为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的安居乐业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