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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本院机关食堂接待间改造项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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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9-07-16 17:49:34 打印 字号: | |

一.地点及内容:本院机关食堂

1、拆、做门套:4

2、拆除吊顶及搬运:81.2?

3、拆除墙面木板及墙纸:121.9?

4、拆除地面木板:81.2?

5、集成吊顶(中厚,须注明所用品牌,外间采用长方形凹形吊顶,内间采用圆形凹形吊顶):90?

6、墙面防水漆(须注明品牌):131.7?

7、墙面玉晶粉:131.7?

8、补墙水泥、沙、人工费:48.7?

9、电线、开关包工包料

10、吊灯三盏(样式须经采购方同意)

11、地面金刚木(须注明品牌)铺设工料费:81.2?

12、玻璃推拉门(10mm   3.78?

所用材质在投标书中须报所用主要材料品牌的名称、数量等。

本次采取密封报价、现场开标、择优择廉的原则选择中标方(规格等须符合相关要求,不得采用不合标产品)。若须结算审核的,结算审核价与中标价不一致的,付款价以结算审核价为准,面积及数量按实结算。报价须含税。

二、资质要求:1、本次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投标人不得被列入财政政府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4、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式服务必须符合供应商营业执照允许经营的范围内。

三、开标时间:2019年7月19日下午3点30分

二、经办人:郭先生  钟女士  0594-3582965

 

       

              2019年7 月 16日

来源:涵江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涵江区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