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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关于莆田市集友艺术框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以竞争+摇号方式选任管理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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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0-03-11 10:48:49 打印 字号: | |

申请人莆田市涵江国有资产投资营运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莆田市集友艺术框业有限公司破产重整一案,本院于2014年7月30日裁定予以受理,同时指定集友公司重整清算组为管理人2020年1月8日,集友公司重整清算组未在本院指定期限内提交重整计划草案,向本院申请宣告破产,并重新指定管理人。本院于2020年1月13日裁定宣告集友公司破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的规定,本院决定采取竞争 摇号方式重新选任管理人,现公告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 

申请人:莆田市涵江国有资产投资营运有限公司,住所地福建省莆田市涵江区兴涵街1号2#楼二层,组织机构代码证代码59174592-7。

法定代表人施晨峰,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许杰(特别代理),男,1977年6月12日出生,汉族,住所地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镇海街道八二一中街909弄1号601室。

被申请人:莆田市集友艺术框业有限公司,住所地福建省莆田市涵江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轻工业园涵庭西路1299号,组织机构代码证代码61126149-6。

法定代表人刘国泰,董事长。

莆田市集友艺术框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莆田集友公司)成立于1998年6月22日,登记机关为福建省莆田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资本为2465.75万元人民币,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股东为莆田盛世恒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中国艺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湖南文化旅游投资基金企业、泉州刺桐创业投资中心、经纬创达(杭州)创业投资合伙企业、苏州工业园区镛博投资中心、浙江普华天勤股权投资合伙企业、佛山市凯容胜达投资管理中心、重庆智基智本同浩股权投资中心。经营范围为生产油画布、油画、画框铜器、塑料制品、灯饰玻璃、树脂及发泡纤维制品、木制品、装饰材料、家?h。

集友公司重整清算组初步查明,登记在集友公司名下的资产详见下表。(具体以审核确认为准)

 

名称 

权属证号 

坐落 

用途

终止

期限

面积

(?)

说明

A地块

莆国用(1999)字C22626号

莆田市涵江区林柄村

工业

2047.10.17

1333.3

已抵押

B地块

莆国用(1999)字C22414号

工业

2047.10.17

12000

已抵押

C地块

莆国用(2006)字Y2006051号

莆田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轻工业园内

工业

2056.8 .25

27058.95

已抵押

A房产

H080046,莆国用(2006)字Y2006051号

莆田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轻工业园内

厂房

对应土地终止期限2056.8.25

5255.62

已抵押

B房产

H201303733,莆国用(1999)字C22414号

厂房

对应土地终止期限2047.10.17

814

未抵押

C房产

800256,莆国用(1999)字C22414号

莆田市涵江区林柄村

仓库

对应土地终止期限2047.10.17

3418.49

已抵押

D房产

H201001123,莆国用(1999)字C22414号

工业

对应土地终止期限2047.10.17

7304.19

已抵押

根据集友公司清算组提供的材料,截至2014年9月30日,集友公司账面资产总额为287658443.95元,负债总额为779361120.09元,所有者权益为-491702676.14元。上述金额具体以审核确认为准。

       二、申报条件

申报机构须为编入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管理人名册的社会中介机构。

编入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管理人名册的社会中介机构应联合一家编入全国各地法院管理人名册的社会中介机构,组成“1 1”团队进行联合申报,联合申报需确定一家机构为主申报机构。

       三、申报方式

       (一)报名方式

申报机构按要求填写《竞争管理人申报表》(详见附件1),于报名期限届满前以书面形式(包括电子版)提交一份至本院指定联系人处。

       (二)申报资料

申报机构应准备好申报资料,装订成册并加盖申报机构公章,提交一份至本院指定联系人处。申报资料应包括以下内容:

1、申报机构的基本情况,包括申报机构成立时间、规模、编入人民法院管理人名册证明材料,并提交拟委派参与本案破产管理人团队负责人及团队核心成员、常驻人员的执业经历和主要业绩;

2、申报机构获得的执业表彰情况;

3、申报机构担任管理人参与审结的破产案件情况,包括案件类型、数量、各案所涉及的财产数额、安置的职工人数等内容;

4、申报机构拟定的本案破产清算工作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工作计划、工作思路、工作组织架构、职责分工、工作流程等内容;

5、申报机构参加执业责任保险的材料;

6、申报机构参与本院破产案件管理人竞争的优势,申报机构若有担任房地产企业破产管理人的,评审时将根据具体情况予以适当加分;

7、管理人的报酬及折扣方案(报送的报酬比例应不高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确定管理人报酬的规定》第二条所规定的最高限额的90%);

8、申报机构担任管理人正在承办的破产案件数量及进程(截至本公告之日);

9、申报机构及从业人员不存在依照法律、司法解释规定应当回避或依法不应被指定为管理人情形的声明。

以上资料均须将电子版(word格式,不能转化word格式的提交扫描件)刻录成光盘,与申报表一并提交本院指定联系人处。

       四、报名时间

       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3月30日17时。

       五、评定方式

本院评审委员会将对提交的申报资料进行书面评审,综合考虑申报机构的机构规模、破产管理工作经验、业绩、所获荣誉等方面,择优选择三家申报机构,之后通过摇号方式,从三家申报机构中选定本案的破产管理人和备选破产管理人。

六、注意事项

评审标准参照附件2《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管理人入册评定标准》。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晖、彭皓

       联系地址:福建省莆田市涵江区国欢东路1136号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606室

联系电话:0594-3582962

13706096366(黄晖)

15080195826(彭皓)

 

○二○年三月六日

附件:

附件1:福建省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竞争管理人申报表

http://pthjqfy.chinacourt.gov.cn/upload/1583896399237939902.doc

附件2: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管理人入册评定标准

(http://pthjqfy.chinacourt.gov.cn/upload/15838957921182498205.doc)

来源:涵江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涵江区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