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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整顿进行时】涵江区人民法院顽瘴痼疾专项整治清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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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1-05-21 10:11:28 打印 字号: | |

为深入贯彻落实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要求,坚持开门搞整顿,现将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顽瘴痼疾专项整治清单面向社会公开,恳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涵江区人民法院顽瘴痼疾专项整治清单

一、重点整治贯彻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中的突出问题

1、违规干预过问他人正在办理的案件或对法院内部人员干预过问案件不如实记录报告;

2、对领导干部违规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不如实记录报告;

3、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不当接触交往,影响案件公正审理的。

二、重点整治审判执行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1、有案不立

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自诉和申请,未依法接收诉状并在规定期限内立案;对提交的起诉材料不符合形式要件,未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全面告知应当补正材料和期限;对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不接收材料、不给予答复、不出具法律文书;人为拖延立案、控制立案等问题。

2、压案不查

未依法在规定期限内向当事人送达起诉状副本、传票及其他法律文书;案件中有可供执行财产而不执行;诉前、诉讼保全过程中,超标的、超范围、超时限采取保全措施;消极执行,查询、评估、处置财产及发放执行款物不及时,虚假终本报结。

3、有罪不究

对依法应当判决有罪的案件,违法宣告无罪;对于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判处免于刑事处罚;对于没有从轻或减轻情节,降格量刑等问题。

三、重点整治办理暂予监外执行案件中的突出问题

1、对暂予监外执行案件的病情鉴定等材料审核把关不严等问题;

2、因违规违法、失职渎职导致暂予监外执行罪犯脱管、漏管且未按法律规定决定收监等问题。

 四、重点整治违规经商办企业和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违规参股借贷问题

1、独资经商办企业,与他人合资、合股、合作、合伙经商办企业。

2、违规参与民间借贷、有偿担保;

3、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或其他特定关系人从事经营活动提供帮助。

五、重点整治原法院人员违规到律师事务所当律师或在幕后当“法律顾问”,充当司法掮客问题

1、违反回避制度,审判人员及法院其他工作人员从法院离任后二年内,违规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辩护)人。

2、违反离职从业限制性规定,法院原领导干部离任后三年内、其他工作人员离任后二年内,接受原任职法院辖区内律师事务所的聘任或担任合伙人、设立人或以其他律师名义接受委托,隐名代理,在幕后充当“法律顾问”。

3、充当司法掮客,原法院人员利用离任前职务身份及影响,或利用上下级法院间的工作关系、原任职法院的同事关系等,为案件承办法官与当事人、受托人、律师之间的违规接触交往牵线搭桥,或接受案件当事人、律师等的请托,违规干预过问案件,从中牟利。

六、整治长期未结案件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1、未有法定理由,超一年以上未结诉讼案件,以及被告人羁押时间超过一年、且本次诉讼审理时间超过6 个月的刑事案件;

2、违反审判、执行期限管理规定,超审限审理案件,损害当事人合法利益;

3、以双方当事人申请庭外和解为事由多次扣除审限,拖延办案。

监督方式

为畅通投诉举报渠道,现向社会公布顽瘴痼疾受理监督电话和举报邮箱。

1.受理监督电话:0594-3397582

受理时间:

6月1日前,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6月1日后,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举报邮箱:hjfyjcs803@163.com

诚请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予以监督,提供问题线索。


 
来源: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