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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法院生态庭领导到涵江法院调研指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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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徐滨  发布时间:2024-05-14 16:19:51 打印 字号: | |

5月8日上午,省法院生态庭庭长王江凌、副庭长郑唯一行到涵江法院调研湿地保护和修复工作情况。莆田中院党组书记、院长谢志洪,党组成员、副院长林永煌,生态庭庭长郑荔琼,四级高级法官林美霞参加调研。涵江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林青山,涵江区自然资源局副局长杨喜书,涵江区三江口镇镇长姚春棋,涵江区三江口镇人大主席林杰等领导陪同调研。

实地调研

调研组一行人实地考察了蓝色海湾·木兰溪流域(暨入海口)生态司法保护实践基地,认真听取了涵江区三江口镇领导、区法院生态庭干警有关涵江区湿地司法保护和修复工作情况的介绍,并详细了解涵江法院在湿地保护、生态修复、动植物保护、古文物古村落以及司法实践基地建设等方面的工作开展情况。

展望未来

调研组对涵江法院近年来生态司法保护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强调,要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认真贯彻落实湿地保护法,依法妥善审理涉及湿地环境污染防治、生态保护修复、资源开发利用等各类环境资源案件,以司法之力为湿地保护和修复工作保驾护航,推动湿地保护高质量发展。

生态司法保护实践基地建设简介

蓝色海湾·木兰溪流域(暨入海口)生态司法保护实践基地位于涵江区三江口镇蓝色海湾整治行动项目(涵江区段)。该项目总投资8349.19万元,用地总面积124.96公顷,主要由海堤生态化改造、退养还滩、滨海湿地修复、滨海湿地配套四个工程组成。通过修复红树林湿地、黑脸琵鹭栖息地、海堤生态化改造等,恢复滨海湿地生态功能,恢复岸线生态功能,黑脸琵鹭栖息地得到保护,海洋灾害防护能力提高,打造出“水清、岸绿、景美”的木兰溪入海口风光带。

涵江法院将以此次调研为契机,进一步加强湿地司法保护工作力度,提升审判能力和水平,为加快推进美丽涵江建设贡献法院力量。


 

来源: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