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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高院台办主任张锦萍一行实地调研江口人民法庭开展涉台纠纷化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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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钟丽秀  发布时间:2021-06-16 09:36:10 打印 字号: | |

近期,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委会委员、台办主任、二级高级法官张锦萍等一行在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王诺、民四庭庭长谢志健的陪同下,到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江口人民法庭开展实地调研涉台纠纷化解工作。

    张锦萍等一行人参观了江口法庭立案窗口、在线调解室、科技法庭、涉港澳台侨合议庭室、党员活动室、法官之家等“四涉”审判重要场馆。

还参观了江口镇诉非联动中心,听取了诉非联动中心王平飞主任介绍辖区港澳台侨胞的贡献史和江口法庭与侨联、公安部门、人民调解委会、公证处、司法局等的共建历程。

在现场座谈会上,涵江区法院院长何文珍介绍了涵江区涉港澳台侨胞的分布区域、纠纷特点,分享了涉港澳台侨“一站式”多元解纷工作的创新举措,并阐述了当前基层法院集中审理涉港澳台侨民商事案件的现实困境以及在社会转型期台胞对优化营商环境的新要求。

与会人员就侨乡情况、涉台纠纷类型、诉前化解、法院与侨联、政府等部门联动等方面展开深入交流。张锦萍主任就普及惠台举措指导法院工作人员使用并建议推广“涉台司法APP”,进一步拓宽“为民办实事”新渠道。

张锦萍主任充分肯定了江口法庭与侨联、公安、司法局等在涉港澳台侨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创新治理模式, 并就进一步深化涉台品牌和优化营商环境提出新要求:

一要提高站位,强化履责担当,要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告台湾同胞书》发表40周年纪念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对台工作中贯彻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深化两岸融合发展。

二要运用科技,提供精准服务,使用并推广“福建法院涉台司法服务网”和“涉台司法APP”,深化涉台纠纷在线多元化解,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惠台36条措施和福建法院司法惠台59条措施,为建设良好的营商环境提供一流的司法产品。

三要完善机制,强化部门联动,充分发挥“台胞权益工作室”职能,针对台企生产经营中存在的管理漏洞和薄弱环节,提供法律咨询、诉讼引导、司法建议等“一站式”常态化多元服务,让爱国爱乡台胞及企业家了解相关法律与政策,提高风险防控能力,共同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来源: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