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法官,你们赶快来,之前让我留意的车辆,被执行人今天开回来了,就在他家院子里,我在这守着,等你们过来。”电话那头传来申请执行人王某焦急的声音。
2021年8月6日下午,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的杨法官接到申请执行人申报财产线索的电话,可此时,50毫米以上的强降雨已经漫延到法院门口,恶劣的台风暴雨天气面前,执行法官考虑的是被执行人的车辆随时可能开到其他地方,每延迟一秒都可能导致可供执行财产的转移,损害申请执行人的利益。
当机立断,杨法官一行接完电话随即派车前往现场进行强制执行,并成功扣押被执行人名下小车一辆。
基本案情
2014年起,陈某因急需资金周转多次向王某借款,后陈某却未及时偿还,王某遂将其诉至涵江法院,经法院调解生效后,陈某仍未按期履行。
2020年4月30日,王某向涵江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经详细财产查询,法院依法查封被执行人陈某名下汽车一辆,但因无车辆下落无法实施扣押。除上述财产外,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
8月6日16时,杨法官一行刚接完申请人电话,随即准备相关案件材料前往现场,前后不到1个小时,成功扣押被执行人名下车辆。
经现场执行法官耐心的释法说理,被执行人最终决定配合执行,主动把扣押车辆开到涵江法院,并表示愿意尽快还款。
申请执行人王某心头的大石终于可以放下,她感激地对杨法官说道,“非常感谢法院的法官们,在这种暴雨天气还能雷厉风行地出来执行,保障了我们的权益,你们真是人民的好法官!”
“只要人民有需要,我们将毫不犹豫履行职责,风雨无阻!”杨法官说道。
2021年以来,涵江法院积极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多措并举,加大执行力度,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认同感和获得感。
2021年1-7月,涵江法院共受理执行案件3077件,执结2464件,结案率80.08%,实际执结率50.65%,执行综合指标位居全市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