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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关于诉讼服务中心有序恢复开放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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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1-10-08 16:42:31 打印 字号: | |

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逐步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方便群众诉讼,切实维护当事人的诉讼权利,根据莆田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第35号通告,决定自2021年10月8日起恢复本院诉讼服务中心(包括人民法庭,下同)窗口现场服务。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为避免诉讼服务大厅人员聚集,减少等候时间,业务办理窗口按照预约有序开放。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可自行通过福建法院微信公众号诉讼服务菜单中“网上预约”、福建法院网上诉讼服务中心以及到现场使用手机微信扫描二维码进入预约取号系统进行预约取号,凭系统生成的预约号,按预约时间进入法院有序办理相关业务。

二、凡进入诉讼服务中心办理有关事项的人员,请主动出示防疫信息健康码,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信息登记、体温检测,自觉耐心排队等候。如有咳嗽、发热等症状的、未通过健康状况核验的或近十四日内有疫区旅居史的,一律不得进入。

三、进入诉讼服务中心办理相关业务时,请全程佩戴口罩,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办理期间,请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现场工作人员指引,自觉耐心等候,不喧哗、不吵闹。

四、诉讼服务中心各办理窗口同一时间仅限1人办理业务,相关业务办理完毕后,请及时离开。如遇聚集或滞留人数较多时,将视情况实行人流管控,请予以配合。

五、除确需来法院现场办理有关事项的外,拟于近期办理立案、递交材料等事项的相关人员可优先通过“福建移动微法院”微信小程序、福建法院网上诉讼服务中心(http://ssfw.fjcourt.gov.cn/)、福建法院律师服务平台等线上方式进行网上立案,或通过邮寄方式提交相关材料。为避免因资料不齐或办事人员多造成“来回跑”“多次跑”,请事先通过12368诉讼服务热线咨询办理事项流程及所需资料。

六、本院仍将继续鼓励通过线上平台进行开庭、调解。如需现场开庭、调解的,原则上仅限案件当事人和诉讼参与人到场,其他需要旁听庭审的群众,请登录中国庭审公开网(http://tingshen.court.gov.cn)通过网络庭审直播系统进行旁听。确需现场旁听的,本院将根据疫情防控工作的需要,对旁听人数进行必要的限制,请旁听人员提前与相关案件承办审判业务部门联系。

 

温馨提示:采用EMS邮寄立案的,请务必在邮件中留下明确的联系地址和手机号码,以便工作人员审查后及时与您取得联系。

 

特此通告。

 

 

                     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

2021年10月7日


现将本院网上预约平台、联系方式及各线上平台情况公示如下:

一、福建法院网上预约平台

平台入口:打开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福建法院网上预约平台页面,根据页面提示填写相关信息

二、诉讼服务热线及电话

全省统一诉讼服务热线:12368

各窗口联系电话:

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民事、行政、刑事自诉案件立案窗口:

0594-3558901

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执行案件立案窗口:

0594-3280069

道路交通事故案件立案窗口:

0594-3583266

立案庭信访室:0594-3558969

执行指挥中心:0594-3568110

江口人民法庭:0594-3615152

梧塘人民法庭:0594-3911631

白沙人民法庭:0594-3492986

 

三、邮寄材料统一地址

福建省莆田市涵江区国欢镇国欢东路1136号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邮政编码:351111,邮寄查询电话:0594-3558901。(推荐通过中国邮政EMS或挂号信方式邮寄材料,若案件由本院派出法庭审理,可直接将诉讼材料邮寄至各派出法庭或邮寄至机关立案庭,由材料收转窗口流转。)

办理民商事、行政立案的当事人及诉讼参与人,可以用电脑登陆涵江法院官网,点击“法律文书格式”栏目,下载“当事人诉讼费用退费银行账户确认书”(一式二份)、“送达地址确认书”一份打印填写以备立案使用;办理执行立案的当事人及诉讼参与人,下载“执行款汇入账户信息确认书”及“送达地址确认书”各一份打印填写以备立案使用。

 

四、线上平台入口及办理方式

疫情防控期间,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建议优先选择福建法院网上诉讼服务中心、人民法院律师服务平台、福建法院律师服务平台、人民法院网上保全平台、人民法院网上鉴定平台、福建法院诉讼费缴费平台、全国法院道路交通事故纠纷诉前调解平台、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以上平台已链接至我院官网http://pthjqfy.chinacourt.gov.cn,或互联网浏览器搜索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官网)、微信小程序“福建移动微法院”(已链接至我院官方微信公众号司法服务栏目)、12368诉讼服务热线等线上方式办理诉讼服务事项,尽量减少到人民法院现场办理。不便网上立案、申诉信访的,可选择邮寄方式。

(一)福建移动微法院

平台入口:直接搜索微信小程序“福建移动微法院”或者关注我院官方微信公众号进入司法服务栏目选择“福建移动微法院”或扫描下方二维码(建议当事人优先采用福建移动微法院提交网上立案申请)

 办理方式:先根据小程序提示完成本人身份实名认证再进入“我要立案”模块完成立案申请

(二)人民法院律师服务平台

平台入口:百度搜索“人民法院律师服务平台”或者搜索“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官网”进入“人民法院律师服务平台”模块或扫描下方二维码(建议律师优先采用“人民法院律师服务平台”提交网上立案申请)

办理方式:根据自身需求进入相应事项模块进行办理

(三)福建法院律师服务平台

平台入口:百度搜索“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官网”进入“网上诉讼服务中心”点击“律师入口”或扫描下方二维码

办理方式:根据自身需求进入相应事项模块进行办理

(四)福建法院网上诉讼服务中心

平台入口:百度搜索“福建法院网上诉讼服务中心”或者搜索“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官网”进入网上诉讼服务中心模块或扫描下方二维码(福建法院网上诉讼服务中心除立案相关功能外,也可进入“申诉信访”模块办理网上信访相关事项)

办理方式:根据自身需求进入相应事项模块进行办理

(五)诉讼费网上缴费渠道

办理方式:

(1)手机支付宝或者微信扫码下面二维码办理(建议使用支付宝缴费更为方便);

(2)电脑登陆涵江法院官网,点击网上诉讼服务中心或福建法院诉讼费缴费平台进行缴费。

(3)闽政通缴费:搜索栏搜索“福建法院诉讼服务”,进入便民服务“福建法院诉讼服务”,点击“诉讼费办理”。

更多即时资讯请关注本院微信公众号:“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




 

 

 

 
来源: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