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动态
【我为群众办实事】多部门联动执行,助力切实解决执行难
分享到:
作者:张凤英  发布时间:2022-01-06 09:21:19 打印 字号: | |

近日,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联合区委政法委、区公安分局、区检察院、区司法局等十六家部门单位,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执行联动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实现了多部门联动查人找物的方式,有序建立涵江区部门联动执行体系,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和法治涵江建设,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超越提供有力保障。

2021年12月30日,涵江法院运用上述执行联动机制,在区政府、区委政法委等多个部门的联动协调下,实现了被执行人莆田市某仓储有限公司房地产占有使用人的自动腾房。这场历时两年多的房地产终于处置、交付完毕。该案件的成功执行,是在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同时,最大限度减少对被执行人及案外人的权益影响,有效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金融借款引纠纷

莆田市某工贸有限公司与莆田市某仓储有限公司、福建省某贸易有限公司、陈某等人存在金融借款合同纠纷,2019年6月4日,申请执行人向涵江法院申请执行,申请标的达4250万元。在执行过程中,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的房产、土地、车辆、银行存款等财产情况进行详细查询,发现被执行人莆田市某仓储有限公司有位于莆田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内的房地产一处、大型汽车一辆等财产。上述财产包含本案抵押物即被执行人莆田市某仓储有限公司位于莆田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内的房地产一处,均在案件民事阶段被涵江法院依法保全查封。

执行进度屡受阻

涵江法院执行法官在对案件查封财物进行核查后发现:抵押房地产上存在多建、加建建筑物,拍卖标的物有争议;抵押房地产内仍有30余家小型企业正在占有生产,拒不搬出。而此时,另一边的申请执行人要求加快财产处置进度,尽快将抵押房地产挂网拍卖;案外人又提出执行异议和执行异议之诉。面对多方的重重压力,本次执行的财产处置进度不得不被迫暂缓。

部门联动促破局

在执行屡屡受阻的情况下,涵江法院执行法官主动延伸司法职能,充分发挥执行联动机制效能,联合区政府、区委政法委等多个部门,将受阻问题逐一突破化解。针对已查封房地产上存在多建、加建建筑物的问题,涵江法院依照相关规定向区政府去函告知相关情况,并告知实际占有人要配合法院依法执行,若有异议可通过执行异议或提起执行异议之诉主张权益。针对正在生产经营的30余家小型企业,为保障企业发展,法院采取查封不迁出的方案,并表示拍卖结束后将积极与买受人进行协商,争取买受人同意让他们继续租用生产,所有生产企业都表示同意并签署配合执行承诺书。

而后,涵江法院依法启动司法拍卖程序,将查封土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一并处置。因多建、加建建筑物占有人林某、陈某某未按照迁出公告及时迁出,涵江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方季萍与案件承办人林恒,多次约谈当事人,对其进行释法明理,耐心劝导,并告知若不配合法院的执行,无视法院的迁出公告,拒不迁出,法院可依法采取强制腾空、拘留、罚款等执行措施。

最终在区政府、区委政法委的共同协调下,买受人主动表示愿意为其负担搬家费用,并给予适当经济补偿,还提供了物品临时放置地,最终多建、加建建筑物占有人林某、陈某某也主动迁出涉案房地产。

“我院从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的理念出发,在区政府、区委政法委等部门的多方支持下,充分运用执行联动机制,实现多方共赢的良好局面,即申请执行人实现资产变现;买受人实现实际占有并投入生产;多家企业可继续租用厂房进行作业,多建、加建建筑物占有人有充足的时间寻找新的住处,取得了‘促进劳动就业、保障民生稳定、维护金融安全、优化营商环境’的良好效果。”涵江法院执行局副局长陈天雨介绍道。


 

 
来源: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