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现场
调解现场
涵江法院江口法庭周庆法官受理本案后,初步审查发现林明系阿根廷侨胞,决定在启用全云法庭平台的同时运用先行调解的方式帮助纠纷快速实质性化解。
2022年1月
在周庆法官的召集下,刘玉和林明通过中阿两地视频连线的方式开展云端调解。因林明对母亲吴英高度信任,在调解的过程中全程表示听从吴英意见,然而吴英又素来与刘玉不和,听到刘玉要求孙女林夏由刘玉抚养便暴跳如雷,直接表示:“像刘玉这种人,根本不适合抚养孩子!”刘玉更是怒上心头,情绪激动地表示:“房子、车子都有我的一份,女儿更是我的心头肉!如果没有达到我的要求,我一定会一告到底!”
考虑到双方情绪激动,特别是本案最有发言权的林明一直默不作声,为寻找合适的调解时机,周庆法官先给予刘玉和林明七天“调解冷静期”,建议双方在共同抚养孩子健康成长的基础上,求同存异,互相让步。
通过前期的调解工作和查阅卷宗,周庆法官对案件情况有了细致的了解。虽然本案案情简单,但刘玉一句“如果没有达到我的要求,我一定会一告到底!”的激烈言论,让周庆法官感慨到一纸判决容易,但实质解纷并不易。
为了防止“案结”而“事未了”的情况发生,周庆法官分析婆婆吴英是本案无法调解的最大阻力,而林明作为直接当事人却未对自己的婚姻大事发表意见,遂决定与林明直接联系。在与林明的沟通中,周庆法官未先入为主的提出调解方案,而是耐心倾听林明意见,林明在向周庆法官大倒“苦水”后,调解态度较第一次协商时明显积极,表示夫妻共同财产可以让步,但女儿林夏必须由其直接抚养。考虑到林夏尚不满两周岁,根据法律规定应以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周庆法官首先向林明普及了民法典关于离婚后子女抚养的法律规定,其次从母亲直接抚养子女的优势和林明在国外工作抚养孩子不便的情形出发为其释明利弊。同时,从子女探望权出发表示林明身在国外可以协商增加视频探望和节假日探望次数,同样可以参与林夏的成长过程。最后,周庆法官建议林明应当对自身婚姻大事负责,而不是一味由父母决策。林明在电话中思虑良久,最终同意周庆法官提出的调解方案。
2022年2月
经过多番的沟通协商,刘玉与林明在线上分别就夫妻共同财产、子女抚养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由刘玉向林明支付夫妻共同财产折价款,女儿林夏交由刘玉直接抚养,林明可每月视频探望女儿林夏,回国后增加每月探望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