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货款被执行
莆田市某鞋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鞋材公司”)因拖欠货款被浙江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科技公司”)诉至涵江法院。2021年12月28日,涵江法院依法判决某鞋材公司应归还给某科技公司货款4万余元。2022年2月23日,因某鞋材公司未按期履行法定义务,某科技公司向涵江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促履行
2022年2月23日,涵江法院对该案予以审查立案,并主动对接执行司法查控系统,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拥有部分银行存款,承办法官随即采取冻结措施,成功冻结被执行人银行账户3万余元。2022年3月22日,被执行人来电表示,账户冻结严重影响公司资金流转,其愿意向冻结账户存入足额执行款,希望法院可以通过线上扣划后尽快解除冻结。
案款直发见实效
2022年3月22日,陈法官通过“总对总”网络查控系统,成功扣划被执行人四万余元,并充分发挥涵江法院案款直发制度优势,根据申请执行人在立案阶段提供的《执行款汇入账户信息确认书》进行案款直发,既有效避免与当事人密切接触做好疫情防控,又促进案款及时发放,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云端执行速结案
2022年3月29日,某科技公司以被执行人已全部履行完毕为由,致电承办人申请结案。因其人在外省,故申请通过微信进行线上结案申请。承办人在确认对方身份信息后,在线接收对方发送的相关材料。前后不到5分钟内,结案手续顺利办结,不仅解决了申请人执行人出门难问题,也解决了被执行人账户使用问题。
疫情防控重于泰山,执行工作刻不容缓。2022年3月13日以来,涵江法院严格按照各级党委、政府和上级法院的防控工作部署要求,积极适应疫情防控新常态,转变执行“战疫”新模式,狠抓执行质效新要求,通过司法网络查控、移动微法院、智慧执行APP、执行信息公开网、电话连线等线上模式实现与当事人“零接触”办案,顺利执结各类执行案件249件,执行到位2727.35万元,有效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