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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回访复植补种基地 司法守护绿水青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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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文:陈清清 图:陈鹂  发布时间:2022-04-15 10:26:12 打印 字号: | |

人间四月,春回大地,万物复苏,草长莺飞。为充分发挥司法保护环境的能动作用,4月12日上午,涵江法院联合市法院、市检察院、涵江检察院、涵江森林公安局、涵江自然资源局,一同前往涵江江口镇官庄村、东大村,对涉林生态案件补植复绿现场踏勘,查验案件当事人履行生态修复义务情况,督促补植复绿协议落到实处。

案件回顾

补植复绿

“大家看下,这就是我们异地补植的树木——闽楠”,沿着陡峭山坡往上走,一行人朝着涵江自然资源局工作人员手指方向望去,只见眼前半山腰间一棵棵小闽楠树迎风挺立,每棵小树树干都长出新枝新叶,树木间间距适当,齐整有规划。

“闽楠的栽种条件高吗?”涵江法院方季萍副院长向现场种植工作人员询问道。

“闽楠对立地条件要求较高,造林地宜选择土层深厚,腐殖质含量高,空气湿度较大的山区半阴坡山腰中下部,沟谷两侧或河边台地。”

“那这些闽楠生长速度如何?”方季萍副院长进一步询问道。

“闽楠幼年期生长较慢,冠幅比较窄,纯林初植密度可适当加大,每亩167株或220株为宜,闽楠幼年耐阴,通过营造混交林方式提高造林存活率和促进幼林生长……”

紧接着,一行人又跟随种植人员沿山坡继续往上走,沿途山坡还栽种木荷等树木。大家边看边向种植人员了解种植的树木品种、成活率、种植面积等情况。

最后,方季萍副院长建议涵江自然资源局工作人员做好跟踪落实和补植树木的验收工作,保质保量完成异地补植复绿任务,确保生态环境得到有效恢复。

当日上午,法院、检察院一行人还来到“木兰溪流域(涵江段)生态保护法治实践基地”,查看去年植树节种植的枫香、火力楠等树木生长情况。

只见现场郁郁葱葱,600多株枫香、火力楠整齐伫立着,放眼望去,一排排生机盎然的树木迎风而立,错落有致,形成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图为去年法检共同植树)

如今,光秃的山坡已是翠绿一片

“我们前段时间已经到这看过一次,种植的树苗都存活了,这都是大家的劳动成果。”方季萍副院长开心地向大家说道,脸上洋溢着幸福微笑。大家抬头望去,只见去年还是光秃的山坡如今已是翠绿一片。

“这些树木象征着绿色希望!植树造林,利在千秋!”方季萍副院长感慨道。

近年来

涵江法院在审理涉生态环境资源案件中,坚持贯彻生态修复司法理念,采取交纳生态修复金、异地补植复绿、增殖放流等方式进行替代性修复,督促相关责任人依法履行生态修复义务,实现“办一个案件,修复一片青山”,达到惩罚犯罪与生态保护双赢的效果。

今后,涵江法院将继续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绿色发展理念,坚持打击犯罪与修复生态并举,加强部门间的协助联动,构建生态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生态司法+”工作格局,并探索司法护航生态环境保护新举措,持续筑牢法治屏障,守住生态红线。


 

 

 

 
来源: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