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8日,申请执行人株洲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宁波某工业有限公司代理人分别通过视频连线向涵江法院申请结案,执行干警杨吓强通过指挥中心视频连线,顺利促进案件执结2件,申请执行标的达138.73万元。
某汽车有限公司因拖欠货款,分别被宁波某工业有限公司、株洲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诉至涵江法院。
为全力保障企业发展,助力法治营商环境建设,涵江法院积极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最终达成和解协议,由某汽车有限公司分期向原告支付货款。
尔后,因某汽车有限公司未及时足额履行生效文书所确定的金额,宁波某工业有限公司、株洲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分别于2022年4月1日、3月28日向涵江法院申请执行,申请标的合计138.73万元。
一经立案,涵江法院执行事务中心随即向当事人发出执行通知书,督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法定义务,并通过司法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可供执行财产情况。为尽力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保持并逐步恢复“造血功能”,为企业脱困赢得机会,执行干警杨吓强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设置失信宽限期,灵活采取查封、冻结等强制措施,主动联系被执行人了解实际经营情况,摸清痛点堵点,主动对接协调,促进案件和解执行,最终被执行人主动联系申请执行人,在征得对方同意后,积极分期履行还款义务,并于2022年7月履行完毕。
营商环境是市场经济的培育之土,是市场主体的生命之氧。只有进一步优化经营环境、市场环境,才能真正解放生产力、提高竞争力,为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澎湃动力。下一步,涵江法院还将持续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政法机关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中所肩负的政治责任,以务实的司法举措积极回应市场主体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