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涵江法院全市首创“执行+慈善”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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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汤冰冰  发布时间:2022-12-02 09:50:17 打印 字号: | |

为贯彻司法为民理念,进一步拓宽司法救助渠道,涵江区人民法院联合涵江区民政局、涵江区慈善总会,在莆田市首家推出《关于建立执行+救助工作机制的联合实施办法》,创新“执行+慈善”工作机制,在执行救助中注入慈善力量,旨在构建执行救助多元化机制,为案件受害人提供更加灵活、广泛的救助渠道。

2022年11月29日,涵江法院与区民政局、区慈善总会联合举行“执行+救助联合实施办法签约仪式”。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慈善总会执行会长林玉焕,院党组书记、院长林青山,区民政局局长何文庆,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方季萍等出席签约仪式。仪式上,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慈善总会执行会长林玉焕,院党组书记、院长林青山,区民政局局长何文庆分别代表三方签署“执行+救助”联合实施办法。

会议强调

“为善如筑台,成功由积累”,要贯彻落实好文件要求,需要各方和衷共济,携手并进。必须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拧成一股绳,努力在救助事业上取得新突破,干出新成效。全体干警要厚植“为民情怀”,让“执行+救助”运行在阳光底下,方能不负民之所托。

何文庆局长表示

“《关于建立执行+救助工作机制的联合实施办法》,既是担当作为之行,亦是顺应民心之举,彰显党和国家永葆初心不改的庄严承诺。既要掌握实际情况,在行动上跟上趟,又要结合工作实际,针对不同情况、不同问题,拿出不同的办法,全力保障《实施办法》落地见效。”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慈善总会执行会长林玉焕表示

“执行救助制度设立的目的是为了扶贫济困,这与慈善总会的宗旨不谋而合。因此,慈善总会参与执行救助,既是慈善事业的新发展,亦是司法救助的新开拓。接下来,慈善总会一方面将组织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到慈善救助中来,为救助提供资金支持;另一方面,对区法院移送的申请救助人,依法依规受理申请、开展核查,将符合条件人员纳入救助范围,予以资金保障。”

执行救助

是实现社会公平、化解社会矛盾、

维护社会稳定的有力举措

彰显司法机关的为民情怀

 

签约仪式当天

涵江法院为一名执行案件当事人

发放3000元慈善救助款

 

下一步

涵江区人民法院将继续与区民政局、区慈善总会持续加强沟通联络,严格按照《办法》要求,完成各项执行救助工作,推动“执行+救助”工作机制取得新成效。


 

 

 

 
来源: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