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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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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3-03-08 11:29:04 打印 字号: | |

因工作需要,本院拟以劳务派遣的形式招收5名合同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报名应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职业道德素质;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职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招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因违法违纪被辞退、开除的;

(3)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止,本人及其家庭主要成员有作为被执行人未了结的案件等不宜聘用情形的;

(4)有其他不适宜聘用的情形。

二、招聘职位、数量

1、业务庭速录员1名

主要从事法院司法辅助或司法行政事务工作,职位条件:

(1)大专及以上学历,有法律从业经历、曾从事司法辅助、司法行政事务工作的优先考虑;

(2)男女不限,年龄为40周岁以下;

(3)能熟练操作计算机,文字录入速度在每分钟80字以上

(4)身体健康,相貌端正。

2、驾驶员1名

(1)拥有B证及以上驾驶证;

(2)男性,年龄为50周岁以下(即1973年3月以后出生);

(3)身体健康,吃苦耐劳,工作认真踏实,有团队合作意识和奉献精神。

3、机关协警2名

职位条件:

(1)一般应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警校应届毕业生、人武体育类专业毕业生、部队退伍士兵、有协警工作经验优先考虑;

(2)男性,年龄为40周岁以下;

(3)身高1.7米以上;

(4)身体健康,无家族遗传病史及慢性病,裸眼(矫正)视力5.0以上,无纹身,无不良嗜好。

4、江口法庭协警1名

职位条件:

(1)一般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警校应届毕业生、人武体育类专业毕业生、部队退伍士兵、有协警工作经验优先考虑;

(2)男性,年龄为35周岁以下;

(3)身高1.7米以上;

(4)身体健康,无家族遗传病史及慢性病,裸眼(矫正)视力5.0以上,无纹身,无不良嗜好

(5)在涵江区江口镇本地居住生活者优先考虑。

    三、工作地点

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机关(地址:莆田市涵江区国欢东路1136号)

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江口人民法庭(地址:莆田市涵江区江口镇锦岚街538号

四、招聘程序

(1)提交电子报名表(含个人彩色证照,注明应聘职位发送至hjfyzzb@163.com邮箱

(2)经初步审查后,报名者向我院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第一学历原件及复印件无刑事犯罪记录证明及其他相关资格证书;

3)面试;

4)政审;

5体检;

6录用。

报名截止日期:2023315日(以收到报名材料时间为准)。

五、联系方式

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政治部 

联系人:小郑       联系电话:0594-3590293


附件:涵江区人民法院聘用制合同工报名表


 

来源: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