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和完善现代金融监管”是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的重要论述。近年来,金融案件数量和标的额大幅上升,金融纠纷日益呈现复杂性、群体性、个体社会效应等特征。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辖区金融领域法治建设、促进金融监管和金融司法能力提升,7月7日,涵江法院在萝苜田普法研学基地召开金融审判执行工作座谈会,组织相关业务庭室与区金融工作中心、辖区内金融机构负责人面对面交流,共同探讨金融纠纷面临的新问题,商议诉源执源治理对策。
会上
各方人员听取了涵江法院关于近三年金融审判执行工作情况报告,并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信用卡纠纷等典型案件存在的问题进行交流。
市法院民五庭林容萍副庭长和涵江区金融工作中心副主任翁榕钦从金融案件审判整体态势、普遍问题、金融纠纷快速处理和多元化解等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
此外
涵江法院相关业务庭室分管院领导和负责人逐一解答金融机构代表提出的金融案件立案、审判、执行工作中亟需解决的问题。
会议强调
一、坚持政治引领,培育金融管理法治思维。灵活运用“硬监管”和“软治理”两种方式,突出金融的政治性、人民性要求,加大法治宣传力度和违约失信联合惩戒力度,从源头上预防金融风险发生,营造诚信、法治的社会环境,促进经济和金融良性循环、健康发展。
二、更新司法理念,推进金融审判能力现代化。立足新发展阶段,充分研究把握“强化协同治理、服务实体经济、守住风险底线、倾斜保护金融消费者与中小投资者、服务金融市场发展”理念,摒弃机械办案、就案办案,践行能动司法,适时提出司法建议,确保案件处理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三、创新工作方法,实现金融司法举措精准化。要提高司法效率,健全立案阶段“优先立案+诉前调解”、审理阶段“类案专审+简案快办”、执行阶段“专项执行+有效处置”的工作机制,做到快立快审快结。在查封冻结、扣押财产、执前督促履行生效判决等方面与金融机构的协调联动,对事实清楚、无争议的案件积极探索运用支付令、实现担保物权程序,将案件化解在诉前。
近来
涵江法院多点发力化解金融纠纷,一是推进快速解纷。推行金融纠纷快速解决机制,开设绿色通道,适用要素式审判让庭审“轻装上阵”,让判决“一目了然”。二是前移服务窗口。设立山区金融司法服务站,通过“提前介入、多元调解、司法确认、司法速裁”一体化联动,为乡村经济提供更有弹性、更有温度的金融服务。三是开展普法宣传。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平台发布典型案例,组织干警前往企业、村居普及法律知识,弘扬诚信文化。
涵江法院将继续紧扣市委“一五二三四”工作部署,聚焦辖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任务要求,围绕“公平”与“效率”主题,以“诉源执源治理”为突破口,深化金融司法工作改革,以高标准的司法产品回应时代需求和人民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