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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我院大楼后侧停车棚棚顶进行修缮更换项目外包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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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3-07-25 10:22:01 打印 字号: | |

一、项目修缮内容及要求

1.项目修缮范围内容:我院机关大楼后侧停车棚顶及棚顶滴水槽安装,(注:车棚长68米,宽6.2米)。

2.项目特征描述:

(1)安装车棚顶(双层加厚彩钢夹心屋面板,含旧龙骨加固);

(2)彩钢板封边;

(3)不锈钢滴水槽安装。

二、报价需知

1.本次评标采用最低价评标法。 本合同预算价为41000元(含税全费用),投标价不得高于预算价,否则为无效投标。

2.报价人在报价单上必须填写完整且有效的报价单位联系人、固定电话、移动电话和公司注册地详细地址,报价人应对所递交的报价文件以及与报价有关的证明和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以弄虚作假给询价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如发现恶意报价者,招标人可上报政府相关部门列入黑名单,限制其在本地区经销。

3.所用材质在投标书中须报所用主要材料品牌的名称、数量及施工工序等。

4、凡愿意接受参加投标的有资质代表人可予本公告之日起到本院进行现场察看。

三、资质要求

1.本次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不得被列入财政政府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式服务必须符合供应商营业执照允许经营的范围内。

四、开标方式

1.投标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7月2816时00分止,逾期收到的视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报名将被拒绝。报名时,需要提交工商部门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的证明及委托书等。报名时,不提供报价。

2.开标时间:开标时间为2023年7月2816时30分。每个报名名额按报名号只能提供一个报价,否则属于无效报价。

3.中标方式:当场开标,根据各投标人的报价情况,采用最低价中标方式选择中标人,确定的中标人(以我院通知为准)。

五、询价人

    杨先生   胡先生

六、联系电话:  

胡先生:15060395955(收件人)  

杨先生:13706051615  

 

                            

                        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年七月二十五



 

来源: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