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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选任人民陪审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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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4-05-20 11:47:18 打印 字号: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和涵江区人民法院审判工作需要,拟在全区范围内公开选任人民陪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任名额

选任人民陪审员67名。其中随机抽选54名,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13名。

二、选任条件

(一)担任人民陪审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年满二十八周岁;

3.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一般应当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6.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长期居住地在涵江区辖区。

(二)下列人员不能担任人民陪审员

1.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

2.律师、公证员、仲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3.其他因职务原因不适宜担任人民陪审员的人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人民陪审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4.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5.因受惩戒被免除人民陪审员职务的;

6.其他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可能影响司法公信的。

(四)其他要求

1.人民陪审员的任期为五年,一般不得连任。公民担任人民陪审员不得超过两次。

2.公民不得同时在两个以上的基层人民法院担任人民陪审员。

三、选任程序

(一)抽选和报名

1.随机抽选。由涵江区司法局会同涵江区法院、涵江公安分局从辖区内符合人民陪审员选任条件的常住居民名单中随机确定。

2.个人申请或组织推荐。可以通过个人申请或所在单位、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人民团体征得本人同意后推荐。个人申请仅限涵江户籍。

(二)资格审查。相关部门对人民陪审员候选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第十三条的规定进行资格审查。

(三)确定人选。由涵江区司法局会同涵江区人民法院,从通过资格审查合格的人民陪审员候选人名单中随机抽选确定人民陪审员拟任命人选。个人申请或者组织推荐人数超过拟选任人数的,在通过资格审查合格的申请人和被推荐人中随机抽选确定人民陪审员拟任命人选。

(四)任前公示。向社会公示拟任命人民陪审员名单,公示期不少于五个工作日。

(五)提请任命。经公示后确定的人民陪审员人选,由区法院院长提请区人大常委会任命。

(六)宣誓就职。区法院会同区司法局组织新任人民陪审员公开进行就职宣誓。

四、相关事项

(一)报名时间:2024520日至2024619日。

(二)报名地点:

涵江区人民陪审员选任办公室(设涵江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人民调解室)联系人:林益涵,联系方式:13645066095 ,业务咨询电话:6791955

(三)报名须提交材料:

1.个人申请和单位推荐的提交《人民陪审员候选人申请表/推荐表/登记表》一式两份。表格在本公告末尾直接下载并采用双面打印,也可直接到涵江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人民调解室领取;

2.公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照一张。

(四)本公告有效期为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

其他未尽事宜,由涵江区人民法院、涵江公安分局、涵江区司法局、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人民陪审员候选人申请表/推荐表/登记表

 

  


性别


出生年月

   岁)


相片

  


籍贯


健康状况


  

  


联系电话


文化程度


身份证号


毕业院校

系及专业


现工作单位及职务


是否律师、公证员、仲裁员、基层法律工作者


通讯地址、邮编及其他联系方式(邮箱或QQ


选 任 方 式

 随机抽选( )个人申请( )组织推荐( ) 

 

 

 

 

  

 

 


 

 


称谓

 

出生

年月

政治

面貌

工作单位及职务


























  

本人自愿成为人民陪审员,提供的个人信息真实有效。获准担任人民陪审员后,保证做到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依法参加审判活动,忠实履行审判职责,廉洁诚信,秉公判断,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签名: 

 

                                          

村(居)或

(推荐)

 

 

 

 

(盖章)

 

    

 

 

 

  

(盖章)

  

     

 

 

 

 

 

(盖章)

 

    

区司法局意见

 

 

 

 

(盖章)

 

    

此表格双面打印,一式;村(居)意见栏指无单位人民陪审员候选人由村(居)填写意见。

 


附:关于公开选任人民陪审员的公告


 

来源: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