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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出躲债 执行人员抓时机促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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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0-05-25 11:18:19 打印 字号: | |

申请执行人蔡某与被执行人吴某借贷纠纷一案,经涵江区人民法院审结。根据约定,被执行人吴某应偿还申请执行人蔡某债务6万元。到期后,因吴某未能偿还该款,蔡某向法院提起了强制执行申请。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人员查明吴某为躲债长期在外,案件被迫中止执行。

近日,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执行人员获悉被执行人吴某归家的消息,赶到吴某家中依法对其实施拘传,经双方当事人协商,最终达成调解,吴某表示愿意履行还款义务。

    当天早上,申请人蔡某给执行人员打电话,称被执行人吴某现已回到家中。事不宜迟,法院执行人员迅速赶到吴某家中,将吴某堵在屋内。吴某表示自己没有能力偿还该笔债务,想再拖延时间。执行人员向他晓以利害关系,并准备对其进行拘留,吴某慑于法律的威严,要求履行还款义务,但鉴于经济状况无法筹足6万元,要求先归还部分借款,余款限期分批归还。经法院执行人员调解,双方达成一致,吴某当场归还2万元并写下了余款限期归还的保证书。

来源:涵江法院执行局
责任编辑:涵江法院